我结婚了。
在手机上看到丁凡发的这条信息,把我吓了一跳,赶紧问他:不会吧,你小子前阵儿不是刚失恋,才刚涕泪横流地向我倒完苦水,怎么这会儿又结上婚了?和谁结的?
你不认识,老家里一女孩儿,今年22岁。经人介绍见面后就定下来了。交往一个半月后结的婚。丁凡重又给我发来。
我这边是惊叹不已,速度也太快了吧,一个半月就能订下终身?但惊叹归惊叹,人家已然结婚了,还是得说上几句祝福的话的。于是我打趣他:你个家伙是老牛吃嫩牛啊,好生对待人家姑娘,多生几个孩子,到时我也好认个干儿子。末了不忘让他找个机会好好向我细述一番他这高效率的恋爱加结婚的过程。
想起和丁凡一个办公室时,一个同事拉着给他看手像,面色郑重地告诉他,未来十年命里都有桃花劫。我们听的笑弯了腰,敢情这小子有这么好的运气啊。但笑归笑,丁凡的感情历程真的可以说得上是崎岖坎坷,差点儿把他逼到了绝望的边缘。
丁凡长得很帅,又做过武警,所以从相貌到精气神都非常吸引人。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特爱干净,一般的女孩子都不见得有他注重卫生,衬衣总是像新买的一样挺括整洁,皮鞋永远是锃亮的,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干脆和洗练。
丁凡的第一任女友,在一家企业里搞宣传工作。小姑娘长了一张“婴儿肥”脸,身材相当标准,用丁凡的话说,那就叫“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他们那时的感觉,就像小孩子过家家,好的时候恨不得穿一条裤子,一秒钟不见就想得慌;坏的时候又打又骂又哭又闹,十天半月谁都不理谁。他们的关系在维系了一年后宣告结束,原因是那女孩儿辞职去了另一个城市。
第一任女友是丁凡的“性启蒙者”,她在离开的前一天,把丁凡叫到了自己的住处。在关着灯乌漆吗黑的房间里,她慢慢脱掉了衣服,拉着丁凡的手在她身上游走。丁凡摸到了她性感的锁骨,饱满的乳房,接着又把手移到了女孩的下身,自己的身体也立马有了反应。他以为这个晚上自己就要告别处男时代了,精神高度紧张。但女孩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低声央求他别强迫她做不愿意做的事,她要把第一次留给自己的老公。可能是知道自己成不了她的老公了,丁凡就没再坚持,两个人一丝不挂地在一张单身钢丝床上抱着睡了一夜,相安无事。之后丁凡说起这件事,男同事个个都竖起了大拇指,赞他定力能把柳下惠比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