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不透政府机关如何带头使用小排量车

2007-12-03 22:27:29| 点击:45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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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小色鸭

今儿上网突然见到一条重要的消息,媒体报道时用了“小排量车翻身”这样的词汇,那自然就是关于小排量自主品牌车的好消息啦: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国管办[2007]365号文件,它是一则通知,名为《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说:“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做好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带头使用国产自主品牌、小排量、经济环保、手挡变速的汽车”、“除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

不过,看见这样的报道,阿东个人以为对自主品牌小排量车来说,没什么了不起的利好作用。这里有几点疑问,不怕大家见笑拿出来晒晒。

第一点,什么是小排量汽车其实不清楚。如果指的是我们日常说的小排量,至少应该是1.6L以内,主流应该是1.3甚至1.0L.。那么,《通知》要求带头使用的是这类车吗?

第二点,假如真是带头使用1.3至1.0L.的车,就又有一个问题。这类车用在“公务活动”方面,客观地说有点勉强。所谓公务活动,应该说数人参与的情况居多,这同家用小车多数情况坐车的人员比较少是不一样的。

第三点,带头如何带?是不是分级别哟?局长带头2.4L以下,处长事头2.0L以下,科长、科员以此类推?

第四点,最后一个困惑是:自主品牌好定义,手动变速没有问题,小排量也勉强算有个约定的范围,但经济环保的标准是什么?自主品牌的什么小排量车达到了这方面要求?

其实,软的如谁来带头不明朗,硬的如经济环保车型找不到,这样一个《通知》,就节能减排了?呵呵,真看不出对自主品牌小排量车有什么实质性利好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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