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公司向早报发来该公司董事长王正华的一篇公开博客。在博客中,王正华叙述了网友因“霸机”而被春秋航空公司列入“黑名单”,并无法购买春秋航空公司机票的事件。对于设立“黑名单”,王正华表示,只是一种息事宁人、万不得已的无奈之举。“相比让极少数旅客占机霸机,造成一连串的连环延误、损害后面十倍、百倍旅客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公司还是采纳了。”(11月27日《东方早报》)
春秋航空公司是一家民营航空公司,而且还是一家走廉价机票路线的航空公司。所以,对春秋航空公司的一系列做法我们是能够理解的。比方,想方设法的节约成本等。对他遭遇的不公正待遇我们更是感到愤慨,比方,因为推出“一元机票”被某地物价局罚款15万元等。但就算是民营航空公司生存并不容易,那也没理由想一出就是一出吧?
是的,“霸机”的做法是绝对不可取的不算,给飞机数量有限的民营航空公司带来的损失应该更大。比方,王正华介绍说,7月19日,由于大连机场天气原因,为了旅客的生命安全,上海-大连航班出现延误。但在航班从大连飞抵上海后,几十名旅客要求赔偿,“任凭地服人员如何解释都无济于事。‘霸机’从19日14时14分持续到次日5时30分。”“由于连环‘霸机’,该航班原本要执行的上海-厦门往返、上海-绵阳往返的4个航班被迫出现长时间延误;而公司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调机,又波及上海至桂林、三亚、沈阳、重庆等往返8个航班。”王正华称,这次‘霸机’不仅使春秋航空损失十余万元,更使690位旅客延误5个小时左右、1000余名旅客延误1-3小时。王正华表示,在无法取得更好的调解办法之下,春秋航空公司采取了“躲避”的态度。
但乘客为什么会“霸机”?这和航空公司的服务有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不“霸机”的话,相应问题想解决是不是就会更困难了?而更加重要的是,你凭什么把人家列入“黑名单”,并因此而拒绝人家在乘坐你的公司的航班。首先说,这是把“霸机”的责任完全推给了消费者,是地道的蛮不讲理的行为。其次,只要你获得了航班的营运权,不管你是什么性质的航空公司,你就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人家购票的。不然你让乘客怎么出行?又是谁赋予给你的“躲避”乘客的权利?就算是那些在诚信制度建设比较好的国家,有对失信者采用禁止人家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情况出现吗?
报道中说,除了春秋航空外,国内所有的航空公司都没有“黑名单”一说。那么,这家春秋航空公司凭什么就可以独出心裁呀?而更不可思议的是,民航华东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竟然说什么“‘黑名单’从法律角度上看,并没有被禁止。” “春秋航空公司此举可以保障更多旅客及航空公司本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