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了济南老家。又过了几天,她给我打了4个小时的电话。从电话里我知道了一切:枫桥所谈的生意,是她帮老公谈的。她老公的伤需要做手术,需要几十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她不能违背良心,把一个植物人放在医院里。可是她现在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为老公治病。
我想,救一个人的生命比拥有金钱更重要,我准备拿出所有的积蓄帮助她。我说你告诉我账号,我把钱给你汇过去。钱很快就到了她的账号上,医院决定10月1日做手术。10月3日我到了开封,在医院见到新山时,她递给我一个借条。她说我会还你的,可是现在我不能离婚。
我接过借条,当着她的妹妹和妹夫的面,将借条撕个粉碎。我说:“我没有借给你一分钱。”没有钱,过几年我还会站起来,我还可以挣几十万元,但没有这份感情,我站不起来。那天她4岁的女儿也到医院了,我抱过这个孩子,把我的脸贴在她的小脸蛋上。孩子的身上还散发着新山的味道,她的身上有新山的血液,她和新山一样有着白皙的皮肤,眼睛是潮湿的,滋润着我焦急不安的心灵和干燥的喉咙。
新山低声告诉我,你也去检查一下。
我被告知,我也被传上了。
我打了针。
我把新山的名字刻在我的身体上。
大明说着挽起了袖子。他挽袖子的当儿,我很是迟疑,不知是不是该阻止他。他穿着一件长袖T恤,袖口很松,三两下就将胳膊露了出来。在他健壮的臂膀上,赫然刻着那个女子的名字。我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大明的神情,他冷漠的脸上透着绝望和无奈,目光散落在别处。我不知道当初刻字的情景,是什么让他以这种方式纪念自己的爱情?新山知道她的名字在一个人身上随身携带吗?这些话到了嘴边,面对这样一个可怜的落魄者,我怎么能够开口。
今天已经17日了,她老公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医生说很可能会成为植物人。如果是那样的话,新山就不会离婚了。那我怎么办?我可能要遥遥无期地等待,没有结果地爱恋。我还要帮助她,不然她更不好过。
我的朋友没有一个不骂我的。他们都说我疯了。是,我是疯了。可是疯子会对你说这样的话吗?你可能不理解我们这一代人的爱情,有的人玩世不恭,有的人对爱情特别挑剔,我就是这样的人。多少美女,我不爱,我就找着这一个了。朋友劝我时,曾被我打过,我不允许谁诽谤和诬蔑我和新山的爱情。你不能理解我们有多默契,我俩的合影照上,有这样的题词:执子之手,与之偕老。她写了上半句,我写了下半句。我俩有个约定,无论谁先死,来生还叫这个名字,我们都要记住这个名字,还要去找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