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艾滋病法律环境项目启动

2007-11-30 23:34:33| 点击:29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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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为期三年,旨在推动我国艾滋病防治有关政策法律环境的完善

  11月30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北京联合国大楼大会议室举行项目签字仪式,启动“加强中国立法环境,应对艾滋病”的项目。

  这个为期三年的项目旨在推动我国艾滋病防治有关政策法律环境的完善。具体内容分为三个方面:其一,项目将组织对国家级防治艾滋病相关法律条例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此推动其进一步完善和协调;其二,项目将在有关各省协助地方立法者起草艾滋病法规,推动其建立新的法律框架,使防治艾滋病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此外,项目还将对五百多名各部门代表进行领导能力的培训。

  该项目将在浙江、山东、甘肃、河北、青海五省启动。

  在联合国有关项目专家看来,中国虽然对防治艾滋病的传播做出了重大努力,但是目前的防治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例如,目前我国针对高危人群的干预还不够,干预措施的整体覆盖率仍然很低。因此必须要确立最有效的干预措施,并且保证这些措施能够奏效。

  根据最新的数据和评估,艾滋病在中国仍属于低流行,但是,在一些特殊人群和地区当中感染率非常高,目前的情况是多种流行途径并存,因此每一种流行途径都需要制定不同的防控对策。而这些防控措施的落实,很大程度上有赖于部门之间、法律之间、地区之间的统一协调。

  2006年,中国政府颁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目前,我国对艾滋病的防控已经形成基本的法律和政策框架。但是,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国别主任南书毕介绍,中国的艾滋病条例虽然已经颁布,但还缺乏实施细则,同时,新的法律环境与地方的应用、国家地方法律条例的不同仍然存在。

  例如,注射吸毒传播是我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但我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有关毒品防治的法律法规应该共同生效,两个法律互相支持,如此才能达到有效截断这一途径的目的。他还指出,中国已经制定了统一的艾滋病防治五年计划,个别省份也制定了自己计划,两者尚需进一步统一协调。

  联合国驻华系统协调代表马和励表示,由于对感染者普遍存在歧视现象,极大增加了艾滋病传播的危险性。他希望能够促进立法层面在保障感染者的权益方面做出有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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