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4:冰心、吴文藻与孩子在燕京大学合影
我反复仔细地研读了冰心的小说《我们太太的客厅》(收入《冰心全集》第三卷第21—39页)以后,做了文本分析,我认为,必须实事求是,不要哗众取宠地歪曲事实。小说只是幽默地调侃,而根本没有什么“抨击”的成分。诗人徐志摩早已在1931年不幸遇难,冰心怎么可能到1933年还要把他作为现存的人物加以“抨击”和丑化呢?再说,冰心跟林徽因两位,以她们的教养、以她们“同乡兼同伴”的关系,只能“惺惺相惜”怎么可能相互“抨击”呢?要说“相互有点意见不合”是恰如其分的,但若夸大为“二人结怨并成为仇敌”则太过分、且有侮蔑之嫌了!
李健吾回忆:“我记起她(林徽因)亲口讲起一个得意的趣事。冰心写了一篇小说《太太的客厅》讽刺她,因为每星期六下午,便有若干朋友以她为中心谈论种种现象和问题。她恰好由山西调查庙宇回到北平,带了一坛又陈又香的山西醋,立即叫人送给冰心吃用。”意思说,林徽因当时就“反击”冰心“吃醋”嫉妒。实际上这里有开玩笑的成分,林徽因和冰心都不是那种心胸狭窄的小女子!李健吾的一面之词,是孤证,可存而备考,但不可偏信。即使如此,也并不是成为仇敌呀!
冰心果真“吃醋”、“嫉妒”林徽因吗?我认为,无论从冰心的人品、文品,还是从客观的实际看来,都没有这样的情况。犯不着!
1992年,文洁若和萧乾同去看望冰心,也问及徐志摩跟林徽因的所谓“恋情”,冰心断然回答:“林徽因认识徐志摩的时候,她才十六岁,徐志摩比她大十来岁,而且是个有妇之夫;像林徽因这样一位大家闺秀,是绝不会让他为自己的缘故打离婚的。”(见1992年第1期《随笔》杂志)这观点是公正的。
又,冰心晚年(92岁)接受采访时,正好发生一件“小说影射侵犯名誉权”的文坛大案子,冰心借此机会表白:“《太太的客厅》那篇,萧乾认为写的是林徽因,其实(原型)是陆小曼,”冰心特别举出一个证据:小说描写“客厅里挂的全是她(陆小曼)的照片。”此话是1992年冰心对两位来访者说的,存有记录稿。可见《太太的客厅》乃是以当时北平交际场为题材的小说,并不是“影射”或纪实文学;小说可以有“原型”,而冰心实际上解释这主要“原型”取材于陆小曼!当然也可能有取材于林徽因家的成分(陆小曼家客厅里挂的全是陆小曼的交际花照片,而林徽因家并非如此,可见冰心没有影射林徽因)但并不是“纪实或报告文学”那样完全记录真人真事。我们应该从文学评论的公正角度分析这篇小说的艺术形象,而不应该庸俗地、意气用事地侮辱已故的林徽因徐志摩,甚至企图在林徽因、冰心两家后人之间挑起事端。人心不至于如此险恶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