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是否会让中国再次回到“铁饭碗”的时代?
在改革开放中被激起的创造力是否将因稳固的劳工制度而减弱甚至衰竭?全球化时代中国经济的整体竞争力是否会因此下降?
而我的答案是:
新《劳动合同法》不是狼来了
2008年1月1日即将出台的新《劳动合同法》搅乱一池水,不少企业如临大敌,从华为引发的沸沸扬扬的七千人辞职事件,到奥林巴斯中国大撤退、沃尔玛无原则裁员……新《劳动合同法》引起如此轩然大波始料未及,它即将出台的呼声似乎成了狼来了的恐慌号角。
不过,在我看来,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前企业未免过于杞人忧天。事实上,新《劳动合同法》既不是紧箍咒,更不是狼来了。面对诸多企业在规避法规上的“未雨绸缪”,立法部门和政府肯定会在新《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上下足功夫。毕竟新法要实现的是企业、劳动者和政府之间的多赢,而非三输。
墨菲法则告诉我们,该来的总该会来。这是一个资本不能一手遮天的时代,人本渐渐浮出水面,并成人道主义的一张醒目名片,民众、社会和历史都在呼唤人本。赋予市场经济以人道主义,道德不断对资本独裁进行挑战和制约,给劳动者带来福音,撑起保护伞,这是世界经济的潮流,也是中国经济的趋势。新《劳动合同法》是人本主义不断渗透的结果,是民意所向。
然而,随着新《劳动合同法》出台的时期日渐逼近,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恐惧却如影相随:人力低成本是中国企业的优势资源,旨在保护劳工的新法无疑是对人力成本的一次挑战,诸多企业的价格优势不复存在,其竞争力会大打折扣;这对原本利润空间狭小的企业更是一场生死考验,因为人力成本的提高会让他们不堪重负,利润再次被压缩,生存亦成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帮助劳动者“重拾铁饭碗”,却不能附加以有效的激励机制,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力的缺失将会成为企业发展的瓶颈。企业会不会成为疗养院?新《劳动合同法》会不会矫枉过正,不利于中国经济竞争力的提升?
于是,新《劳动合同法》尚未实施,由于企业对它的负面预期,引发了不少连锁反应:裁员、成立虚拟公司等方法层出不穷,试图规避新《劳动合同法》所带来的用人风险,准备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资本与法律的博弈;原本期许庇护在新《劳动合同法》下的劳工接到一张无情的辞退书;不少国外投资方也把这段时期看成暴风雨前的沉寂,对经济开发区的定位由香饽饽转为烫手的山芋,投资计划搁浅或另觅他国。
难道新《劳动合同法》带来的是劳方、资方、政府三输的局面?前面所述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不利局面,有不少是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心理恐慌所引致的非理性应对策略,不到最后一刻,决不能妄下论断,毕竟新《劳动合同法》还未正式登上中国的经济舞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