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好好过也可以,但他依然我行我素,总有女的打他的手机,他照旧回来得很晚,回到家,他就没事找事,到后来我一吵架,他就动手打人,我多次提出离婚,他就是不答应。今年初,丈夫公然把一女子带回了家,那个女的比较年轻,她说我把丈夫给害了,与我在一起一点儿都不幸福。我当时气得浑身发抖,坚决要与他离婚。我告诉丈夫,家里所有的财产我一分不要,只要他愿意离婚,我再给他200万元,但女儿归我。这次,他却同意了,但非要让女儿归他抚养。
我想一想,女儿毕竟是我的,只要能离婚,我什么条件都答应他。
[只要能离婚,我什么都答应他]
路美说着说着,泪水再次从眼中涌出,她用餐巾纸擦了擦眼泪,从那个精致的小盒子里又拿出一张纸让记者看,是一份离婚协议书,上面有中牟县芦医庙乡司法所盖的公章,内容为:1.夫妻共有财产归乙方(丈夫);2.婚生女由乙方抚养,甲方(路美)随时可以看望孩子、和孩子玩,但必须预约,而且是乙方人在场的情况下见孩子;3.甲方不得带任何男人到乙方家或看孩子;4.甲方愿赔付离婚给乙方造成的精神损失费100万元作为补偿,一旦乙方需要随时可向甲方索要赔付;5.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630元作为婚生女的抚养费。
你肯定奇怪,协议书上写的不是100万元吗?事实上,我给他打的是200万元的欠条,离婚协议书刚开始写的也是200万元,我们到乡司法所公证离婚协议书时,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说,因为协议书里有赔偿费,如果要公证的话得交1%的公证费,算下来要交两万元,他嫌费用太高,就把协议书上的200万元改成了100万元,可我打给他的欠条仍是200万元。
一个老乡后来告诉我,他的朋友们得知我为离婚打欠条的事情,都觉得不可思议,可他却解释说:“我这样做是为了她好,如果将来她再嫁人的话,我让她还200万元,如果她将来的丈夫真爱她的话,就会拿出这200万元,否则就证明她将来的丈夫并不爱她。”
亏他能说出口,自从和他离婚后,我就死了再结婚的心,跟着他我落得一无所有,因为5次流产,我得了子宫肌瘤,先后做了两次大手术,现在我又被查出有子宫肌瘤,因为没有钱,我只好强忍着疼痛。另外,离婚时我不但分文未有,还给他打了张200万元的欠条,我的父母因此再次与我断绝来往。
[故事还没有完]
今年3月,我终于与丈夫离婚,4月,丈夫就与一女子结了婚,我从纬五路上的林业厅家属院搬了出来,女儿和她的爸爸还有那个女的在一起生活。
为了离开郑州这个伤心地,我去了上海,想在那里找份工作。但工作并不那么好找,我没有一技之长,又没有亲朋好友帮忙,徘徊在上海的地铁站台上,想想自己的不幸,我突然想死,鼓了几次勇气,终于,看到一辆地铁开了过来,我就想从站台上跳下去,却猛然被人抱住,回头一看,是一名陌生的中年男子。他说:“看你的神情不对,我已经注意你半天了,为什么要自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