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放开限价房购买对象范围 高收入者可申购

2007-11-30 08:04:54| 点击:697|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广州 | 限价房 | 申购 |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楼市动态

侠客:牛皮糖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明确,即将开售的限价房不会限制购买人群的收入水平,只要符合户籍、年龄和首次置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购买限价房,供不应求时会采取摇珠分配的方法。

针对目前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日益突出的问题,广州在全国率先采取“限户型、限房价、竞房价、竞地价”的办法,优先供应中小户型、中低价位限价商品住宅。在昨日召开的广州市构建住房保障体系新闻通报会上,市国土房管局局长谢晓丹解释了限价房的销售政策。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限价房的定位是,主要满足中等收入群体首次置业需求,解决“夹心层”群众住房问题。按照先前征求意见的《广州市限价商品房住宅销售管理办法》,只要符合三个条件就可以购买限价房:一是广州市户籍人口;二是本人(已婚的,含配偶和子女)在广州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三是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

对于为什么不制定收入条件限制,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谢晓丹昨日解释指出,国家最早提出限价地并没有要求限制销售对象,限对象是后来才提的。广州市没有对限价房限制收入,主要考虑到限价房是保障房中的高端产品,由于管理成本问题,不会像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那样进行精细管理,而是采取粗放管理。

谢晓丹还指出,“限价房是商品房市场的调节器,市场涨得快政府就会多供应限价房,市场平稳了,政府就会考虑少供应或不供应限价房。”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还规定,今后可以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和住宅需求情况,对限价房的销售对象进行调整。

2006年8月至今,共公开出让14宗限价房用地,用地面积132.8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77.5万平方米。其中,今年出让了5宗,用地面积37.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71.6万平方米。迄今为止,广州是全国落实国家限价房政策最早、出让土地规模最大的城市之一。

据悉,2006年公开出让的限价房项目中,已有部分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接近预售条件,今年年底广州市首批限价房将正式面市。

点击:697评论:0好评:0坏评:0
站内相关推荐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