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广告竟让少先队行礼 宣传高于人民利益

2007-11-29 10:21:28|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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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该广告的德高中国重庆媒体伯乐广告公司市场部舒经理称,感谢市民对该广告提出意见,他们已将此事反馈给该楼盘,目前正在协调相应的解决方案。至于已有多少辆该线路车发布了此广告,以及他们对此广告的设计有何看法,舒称均不方便透露。

301路队一调度人员称,目前此线路共有35辆车营运,且有多种车身广告,不清楚其中有多少辆车发布了此楼盘广告。

说法

工商表示责令清除广告

随后,记者将此事向市工商局反映。该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处长季平表示,商业广告在制作上应有所规避,以学生的形象出现在商业广告上本来就不妥,而将少先队队员、队礼及红领巾等严肃的形象运用在楼盘广告上更不妥。

季平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的形象。被视为国旗一角的红领巾虽不在法律明令禁止出现的范围,但商业广告使用此形象仍然很不严肃,对青少年的教育也会产生不好影响。工商部门将立即联系该广告发布商,责令对方尽快将此楼盘的宣传广告全部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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