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报:温总理关切住房引发业界共鸣

2007-11-29 09:54:06|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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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访问新加坡期间,用很长篇幅表达了对中国住房问题的关切和思考。

11月19日,正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发表演讲的温家宝总理说:“如果提起人民生活,我最为关注的是住房问题。”

在肯定改革开放30年来居民住房条件得到很大改善的同时,温总理强调:“特别是近些年来房价上涨较快,人民有很大的意见。”并提出了“四点考虑”: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建设经济适用房;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提供高档住房;政府要在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同时统筹兼顾,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政府应提供和保障土地供应”。

在谈到建设经济适用房时,温总理说:“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面向中产阶级的。”这是近些年中央领导第一次把中等收入群体纳入社会保障住房的范畴。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指出,“温总理的四点考虑,是十七大以后,中央关于住房改革的一个总要求和导向,相信明年的宏观调控措施也会按照这个要求来部署。”

重新划定政府与市场的责任边界

温家宝总理关于“经济适用房主要面对中产阶级”的考虑,在各界产生了强烈反响。

聂梅生介绍说,2007年8月,国务院在讨论发布“24号文”时,对保障范围就有过争议,初稿讨论时曾提出:“十一五”期末,廉租房要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要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但是,考虑到各地政府的支付能力,关于经济适用房的表述改为: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聂梅生指出,“保障范围”显然是一个相对模糊的表述,“现在总理把改革的方向说清楚了”。

中房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说:“在中国住房保障方面,我们应该向新加坡学习,政府有政府的责任,市场有市场的责任。”

“总理这次对于经济适用房的说法,等于重新划定了政府和市场的责任边界,政府的责任范围扩大了。”聂梅生认为。

对于开发商来说,政府和市场责任边界的划分发生变化,并不意味着市场开发商可做的事变少。

海尔地产董事长卢铿指出,学习新加坡的经验,划定政府和市场的职责范围,这是各界呼吁许多年的事情。“参与保障性住宅建设,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卢铿说,“保障性住宅虽属微利,但是一般体量都比较大,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平方米,这样,对企业的品牌提升也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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