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六级最高30元/平米

2007-11-29 09:04:00|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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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ahao1

部分城市楼市房价“不倒翁”神话依然持续,房地产调控仍将深入。近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告楼市调控未止。

计税土地面积衡量有标准

按照《规定》内容,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专有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上未记载土地面积的,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无法按前述规定确定计税土地面积的,应当以实际测量的土地面积计税。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共有的,则以所在宗(丘)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房地产登记中已对宗(丘)地面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分摊土地面积为准。未经房地产登记或者房地产登记中未对宗(丘)地面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的,计税土地面积依如下公式计算:计税土地面积=纳税人的房屋建筑面积÷宗(丘)地内所有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宗(丘)地面积。

宗(丘)地面积、纳税人的房屋建筑面积、宗(丘)地内所有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及其他房地产登记资料为准。宗(丘)地内有专有土地的,确定宗(丘)地面积时,应当扣除该专有土地的面积。

未经房地产登记或者房地产登记中未对宗(丘)地面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分摊,且无法按照本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确定计税土地面积的,应当以实际测量的土地面积计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中以实际测量的土地面积计税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所在区县的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测量并经房屋土地调查成果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专家:成熟物业征税或出细则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回建强指出,从“国八条”到“国六条”,再到九部委营业税新政、个人所得税新政、土地增值税新政、保有税传闻到最后的土地使用税政策,尽管调控措施一个接一个,部分城市房价仍然“疯狂”。原因很简单,增加的税收都在房价中得到转嫁,开发商增加的成本能够得到弥补。

沪上知名房地产专家蔡为民认为:“与物业税相比,土地增值税征收过程中,所需统计的数据相对烦琐,或将是物业税开征的前奏。”

自今年1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在原规定基础上提高两倍。业内人士认为,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力度虽大,对房地产市场没有什么影响。

蔡为民认为,如果将土地增值税作为相关政策中的配套一环,将可能会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仅仅从土地增值税这单一的税费来看,征收的金额相对不高,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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