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记录拒签事件前后:如果世上有后悔药

2007-11-28 18:29:21|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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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sheishishagua

  -11月23日

  “岳母”见到“女婿”

  标签:仇人,追打

  下午2点,李丽云的母亲抵达北京。在朝阳医院西区办公室,“岳母”与“女婿”第一次见面。

记者指着一脸茫然的肖志军问李的母亲:“你认识这个人吗?”

  回答:“不认识。”

  问:“你听说过这个男人吗?”

  回答:“没有。”

  问:“你女儿多久没有回家了?”

  回答:“三年了。”

  问“你女儿经常和你联系吗?”

  回答:“女儿一周给家打一次电话。”

  问:“你知道女儿北京干什么吗?”

  回答:“女儿说在北京上学。”

  问:“你给你女儿钱吗?”

  回答:“每月给邮寄钱。”(李母出示一个存折,上面基本上每月给存入100元钱)

  看到这个让女儿送命的陌生“女婿”,悲愤不已的“岳母”放声大哭,扑上去用手中的矿泉水瓶子狠狠地砸着“女婿”的头,一边哭喊着自己可怜的女儿:“我的好女儿啊,让我可怎么活呀!”场面一时很混乱。

  11月23日

  “医院怎么能相信一个外人?”

  标签:质问

  李丽云的母亲情绪激动,大声质问医生:“你们怎么不在她进医院的时候就问问她父母的电话啊?!你们怎么能相信一个外人啊?他说他们结婚了,你们为何不让他出示结婚证呀?!”

  医生们面面相觑,只好耐心解释:“第一,结婚证都不是随身携带的;第二,我们也怀疑这男子的身份,因此叫来了警察进行核实,可警察经过致电当地调查,告诉我们他们是合法夫妻。在这件事情上,医院已经尽到了最大努力。如果当时是你女儿自己来医院,情况反而不一样,我们可以按照规定经院领导同意就实施手术,可惜,她的‘丈夫’在场,并且坚决反对。我们请示了各级领导,医院的院长、石景山区妇幼院的院长等专家也都到场准备急救,最终没做手术,是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家属在场的情况下,实施手术必须征得家属同意,否则医院将负刑事责任。”

  和医生谈完,李母想起肖志军:“不能让那个人跑掉啊,我要去看着他!”

  据了解,李母共生育4名子女,其中李丽云是长女。她还有一个妹妹在长沙读大学一年级,两名弟弟,一个读高三,一个高一。李丽云从小跟着外婆长大,和父母共处时间较短。李母说,丽云活泼可爱,还读过艺术学校。2004年,因为一些小事,丽云和父亲发生冲突后离家出走,从此没有回过家。

  李母痛苦地说:“她从不回家。每次说来看她,她总是不告诉我具体地址,想给她邮寄东西也不行,没地址。我们的联系只是电话,有时候她会邮寄一些相片给我,虽然她说自己生活的很好,在上学,但从她给我的相片看,她穿的衣服不好,我觉得她过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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