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七大奇案之一:孙传芳枭雄末路血溅佛堂(图)

2007-11-28 14:47:59|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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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tonytech12@yahoo.cn

“我能先去换条裤子吗?”勒云鹏不好意思地说差个人去报警,勒云鹏到后边儿去换裤子,没一会儿,警察厅来人了,把中年妇女是上了手铐,带往法院拘禁。

一路上,中年妇女从怀里掏出一沓子传单,一边走一边扬手散发,就有好事的捡起来看,一看,传单上写着,‘各位先生,我施剑翘今天打死孙传芳是为我的先父施从滨报仇,大仇已报,我即向法院自首,唯血溅佛堂,有污清心,惊骇各位,施剑翘谨表歉意。'下款,'报仇女施剑翘'旁边儿还有个拇指印。

这案子还没审呢,天津已经是街知巷闻了,紧跟着全国都轰动了,各大报纸都在头版头条报道了这件事。

河北省高等法院开庭审理孙、施一案,在法庭上,两家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诉讼,最后,做出了对施剑翘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的判罚。

施剑翘又上诉到南京最高法院,1936年8月23日,南京高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决定。

后来冯玉祥、于右任、李烈钧、张继等人向国民政府请求,终于,在施剑翘入狱一年后,国民政府发了特赦令,赦免施剑翘。

那位说了,施剑翘什么人啊?能有这么大的影响力?这还要从她的父亲施从滨说起。

施从滨原是山东督办张宗昌的部下,任山东军务帮办,施从滨有个四弟施从云,曾经参与过辛亥革命滦州起义,与冯玉祥曾经是战友,因此上冯玉祥等人在这种关系上才会为施剑翘说话。

那施剑翘这仇又是怎么结下的呢?1925年,孙传芳领兵北犯,在皖北固镇和施从滨交火,施从滨寡不敌众,兵败被俘,抓到施从滨后,孙传芳传令将施从滨枪杀后分尸,在蚌埠车站上是暴尸三日,悬首七天。噩号传到家中,当时施剑翘就下定决心要替父报仇。

另外存在一种说法,说国民政府之所以能赦免施剑翘,是因为蒋介石想杀孙传芳,施剑翘帮蒋介石除了眼中钉,所以送了冯玉祥这么个顺水人情。

这有根据吗?想当初1933年,曾任湖南督军的张敬尧被刺杀在北平东交民巷的六国饭店,后来传出是执行当时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的制裁令,本来想也把孙传芳也杀了,但当时孙传芳置身天津租界,而且深居简出,暂停了汉奸活动,而且当时还接到针对石友三的制裁令,所以,还没对孙传芳下手。

就这样,施剑翘是蒙恩开赦,平平安安的回到家中。

正所谓是‘湛湛青天不可欺,是非公道自有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这就是民国七大奇案中的血溅佛堂。

附:民国七大奇案

1 [白宗巍坠楼]

1927年发生于天津中原公司的一起坠楼案,头绪众多错综复杂。

2 [枪毙刘汉臣]

京剧名伶刘汉臣因情感问题而丧命天津。

3 [枪毙曲香久]

1925张作霖之副官曲香久奉命至天津公干,被人利用,后被北洋政府逮捕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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