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的买房经过!急盼高手回复

2007-11-28 11:49:31| 点击:222|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专家在线 | 楼市维权

侠客:从此以后

购房时签的合同有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购房合同也未标明限售合同,房开也未告诉我房子属于现房还是期房。在我准备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手续的过程中,房开商说帮办房产证,让我母亲代我签了个字(购房合同上只有我一人名字)。等我手续齐备到银行办抵押时,银行告诉我,这房子已在办房产证过程中,已被房开抵押,已属于现房。再问房开商时,房开坚持说我这房就是现房,只能等房产证办好后按现房办按揭。我也不懂,遂等到房产证办好,到产权处缴纳了所有税费。产权处又说我贷款未结清,房产证不能给我,只能让银行带着合同到他这里办抵押(我贷款都未办下来,怎么可能结清!)。银行来了,产权处又说我在民政局开的未婚证明不能证明我未婚,必须在居委会或单位再开一份未婚证明。居委会和单位均表示只有民政局才有权利开具合法未婚证明。又到产权处说明后,产权处说只好帮我变通为期房按揭,但此时房开的预售登记备案已注销,所以按期房办也办不下来!至此,买这房办手续已花了近半年时间!而且,我在网上查到,房子的三通费应由房开而不是业主付,但房开却让我们交了这笔费用。请问:1.我这房到底是现房还是期房?2.房开在此过程中的做法是否属于欺诈或违法?3.产权处的说法是否合理?(民政局的未婚证明都无效,哪里开的才有效?!)4.我能要求退房吗?5.我应找房管局还是产权处或是消协投诉?6.按存量房按揭和按期房按揭对我有什么影响?7.三通费到底该由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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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11-28 23:02:19

    您遇到的问题实在是太有才了。以下为我的拙见。 1、一般情况下,期房和现房的界限是开发商是否办理了大产权。至于您的房子是哪种房,可以根据开发商卖给您的时候的产权办理情况确定。 2、我目前无法仅根据您[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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