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还是要就这一新政提两点建议。首先,温家保总理近期在新加坡提到解决房地产问题时,谈了四点考虑,其中一点是:“政府的职责最重要的是要搞好廉租房,让那些买不起房或者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能够租得起房、住得上房。”事实上,在很多东部大城市,大量农民工和其它外来人员的租房问题日趋突出,群租房只是表现之一。遗撼的是,本次廉租新政依然没有提及这些外来弱势群体,让笔者有些奇怪的是:与2003《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相比,该《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在文件名称中把前者的“城镇”二字删除,透露出政府既想要把外来人口包括进来,却又认为时机不够成熟,或许下一个更新版本中,就将覆盖外来人口。
其次,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廉租房的运营并不一定由政府或国营企业独揽,也并非全部实行计划经济的一套,应在坚持政府主导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比如,经过试点后,可以在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环节引入以微利为目的专业公司,像万科这种积极投身廉租房开发和运营的企业,政策应予以引导和鼓励。只有不断进行机制创新,动员各方的积极性,才能正使廉租房制度步入一个真正良性、持久的发展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