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委廉租新政果能奏效吗

2007-11-28 14:52:08|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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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jia7

中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史,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部廉租房制度的演变史。日前,九部委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把中国的廉租房变革,同时也把中国住宅保障推向了一个新高度。它反映了在注重民生的社会发展大背下,在全国房价持续高涨与普通民众购房租房困难的情况下,中央对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高度重视。因此而言,这部廉租新政涵蕴着丰厚的意味。宏观调控的重点在于住房保障,住房保障的重点又在于廉租房制度建设。回头看看走过的路,我国廉租房制度经历了一不断摸索、发展的过程。

1999年建设部发布《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廉租房建设起步;但事实证明,各地政府并没很好的落实,除了上海、北京少数城市有所尝试之外,该办法几乎成为一纸空文;2004年建设部等五部委实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根据新的形势进一步健全制度,但执行结果仍不尽人意,许多城市依然在发展楼市的谋利大道上狂奔;2005的“国八条”、2006年的“国六条”中,都对廉租房重视有加,各地才开始有所推进;2007年8月,国务院高规格出台《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重点对廉租房做了明确界定。

如今,九部委难得联手致力于完善廉租房制度,而且以相当具体的、可执行性的条文加以规范,标志着我国廉租房制度的进一步成熟化、科学化、严格化。如果具体到廉租新政的内容,其实并无多大新意,可以说是“旧瓶装新酒”。所谓“旧瓶”,是指2003年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谓“新酒”,是指今年“国24号文”中有关廉租房的部分。

如果一定要归纳出几个关键词,则“九部委”、“低收入家庭”、“保障资金”、“房屋来源”属于重点。第一、国务院花大力气,发动九个部委一起搞这档事,就是要解除部门屏障,提高政策的可执行性,这跟2006年九部委细化“国六条”的规格相似;第二、降低准入门槛,把2003年规定中的“最低收入家庭”放宽到目前的“低收入家庭”,受益面至少扩大一倍。

第三、没钱难办事,地方政府也不愿自掏腰包惹麻烦,此次明确资金来源,包括再次强调“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第四、界定房源来源及运作方式,如“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等。其它如“公示制度”等虽属应有之义,但并非制度核心内容,在此不必拎出。

九部委廉租新政可谓“春雷滚滚”,但是否真能“喜降甘霖”,还不能过早断言,毕竞毛毛雨和倾盆大雨的差别很大,选择前者还是后者,执行权握在地方政府手中。除非像笔者这种专业研究政策的人士,绝大多数人恐很难弄清楚自2003年以来曾出台过多少房地产调控政策,其中很多政策是反复强调,补丁不断,而调控效果依然堪忧,尤其是对“高房价”这一顽症束手无策。实际上,中国并不缺少设计政策的中央部委高手,但能够出色执行政策的地方高官却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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