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莫斯科准备提供新型米格飞机的消息后,美国人加快了与中国进行军事合作的步骤。这是在"大武器库"方案被北京否决后美国又一次主动提出的军事合作计划。在此之前北京刚刚否决了美国提出的,向中国出售F-16/79的同时向台湾提供F-20"虎鲨"以替换陈旧的F-5E"虎II"歼击机的提议。而美国也拒绝了中国提出的,引进PW-1120发动机的要求,这种发动机曾经装置在以色列飞机工业公司(IAI)发展的Lavi"少狮"歼击轰炸机上。美国怀疑以色列人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将利用美国技术和资金发展而来的Lavi转移给中国,从而威胁美国F-16和F-18的市场。
由于北京在台湾问题是不可妥协的态度,使双方在进一步加强军事合作的问题上产生了隔阂。但是莫斯科积极推销米格-29的消息迫使华盛顿主动出击,从而避免中苏快速和解的局面出现。1987年时,美国里根政府正式宣布中美两国建交以来最大的一笔武器交易,"和平典范"计划投入实施。虽然当时美国自己的战略侦察机不时侵犯中国的领空,但华盛顿还是宣称进行"和平典范"的目的,是因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需要一种新型歼击机布置在中苏边境以抵御前苏联轰炸机对其领空的侵犯"。计划包括50套机载雷达及火控系统和5套备份,总价值5.5亿美元。
最关键的雷达系统对于中国的歼击机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美国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因此为中国战斗机配备雷达的原则是既要解决中国空军全天候作战和拦截低空目标的能力,又要防止中国掌握美国的技术情报。编号为PRCF-8II的AN/APG-66(PRC指中国,F-8II指飞机编号),基本上相当于已经装置在出口到巴基斯坦F-16A/B Block15批次上的雷达水平。同一型号的雷达也被建议用于"军刀II"项目。考虑到伊斯兰堡和北京固有的亲密关系,华盛顿非常清楚任何技术装备只要交付到巴基斯坦人的手中,也等于交到北京的手上(最近美国批准向巴基斯坦提供F-16C/D Block50/52歼击轰炸机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中国的歼-10飞机具有美制飞机的同等品质)。
实际上整个的"和平典范"计划不仅仅是提供几十套机载雷达和火控系统那么简单,为了打消中国引进米格-29和幻影2000的兴趣,美国人提出的改进方案较早先的"军刀II"更加彻底和完善。按照格鲁曼公司(中方在一开始就选择了该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所提出的计划,"和平典范"的关键在于对歼-8系列中的最新型号,采用两侧进气道布局和具有装置大口径雷达空间的F-8B进行整体的性能提升。除了装置AN/APG-66雷达和美制航电及火控系统,F-8B将换装F404发动机并对机身进行大的修改。F404是美国海军F-18"大黄蜂"歼击轰炸机的标准动力装置,中国一直希望获得类似的中等推力涡轮风扇发动机用于设计中的新型战斗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