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典范”的破产:中美战机交易真实内幕

2007-11-28 13:57:12|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6页/共10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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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yjm342000

  一直到上世纪90年代以前,我们一直没有搞清楚中国歼-8飞机的定位问题。由于中国在50年代后期将国土防空军并入空军(俄罗斯直到1998年才完成了空军与国土防空军的合并任务),所以中国没有对截击机和歼击机的发展加以明确区分。同样的,中国空军的飞行部队也没有类似前苏联空军和防空部队中前线航空兵和国土航空兵的划分。可以这样认为,在中国空军获得苏-30一类的大型多用途歼击机以前,中国歼击航空兵部队所担任的任务,就是类似前苏联国土防空军所属防空截击部队所承担的一样。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采用类似米格-19(歼-6)和米格-21(歼-7)这样的前线歼击机,来完成诸如苏-9和苏-15这样的专用截击机才能胜任的国土防空截击任务,可以想象对于中国这样拥有辽阔疆域的国家来说是多么的困难。

  也正是因为如此,可以理解中国在其相对薄弱的航空工业基础上,利用米格-21这一当时唯一可获得的技术来源发展一种相对大型的截击机。但是歼-8飞机的发展一直不是很顺利,这主要是因为当时中国缺乏独立研制复杂的大型技术兵器的经验和工艺技术。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冲击,使歼-8飞机在1965年就完成了首飞的情况下,到1980年才勉强通过了中国军事工业决策部门的审评。在同一时期,前苏联已经完成了米格-29和苏-27等四代歼击机的前期发展工作。

  中国航空工业部门在1982年在英国马可尼公司的帮助下发展了F-7M出口用歼击机,该机是在歼-7II的基础上换装西方先进技术改进而成的。发展F-7M的目的也是为了武装巴基斯坦空军(PAF),后者期望用美制F-16和中国的F-7M构成高低搭配模式对抗老对手印度空军装备的米格-23和米格-29歼击机。这样美国的格鲁曼公司也进入到改进F-7的工作中来。美国人将这种在米格-21F-13的基础上发展的中国歼击机进行全面的修改。就如同他们在F-5E的基础上发展了F-20多用途歼击机一样,大幅修改了气动外形并采用GE公司F404涡轮风扇发动机和威斯汀?豪斯公司AN/APG-66雷达的F-7PG"军刀II"多用途歼击机成为当时中国成都飞机生产联合体与美国格鲁曼公司之间的一项独立合作计划。

  这样转回到歼-8飞机的问题上就更加清楚了,前面已经提到过歼-8本身就是歼-7(米格-21F-13)的双发放大型号,既然可以在歼-7的基础上,开发出"军刀II"这样的现代化改进型,那么歼-8飞机也可以利用西方的先进技术和发动机进行类似的现代化改装。尤其要提到一点的是,在整个80年代美国情报机构一直极力渲染所谓前苏联战略侦察机定期飞越中国东北和华北敏感地区的消息,这促使中国领导人确信他们需要一种现代化高空高速歼击机捍卫自己的领空。采购幻影IIIE和幻影2000歼击机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拦截类似的战略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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