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O驿站,帕迪斯触景生情……美人侠义救英雄……刚出门,曼森惊叫起来……
美国加州。
帕迪斯和曼森在马西顿以南20公里的岔路口会了面。离这儿不远有一个小酒吧,门面上打着一幅硕大的招牌,画了一个正在腾空的飞碟,旁边几个醒目的大字“UFO之驿站”。招牌四边霓虹跳跃,很远也看得分明,像黑色绒幕上镶嵌的红宝石。
他对这个地方太熟悉了,就象自己的家一样。
5年前,在温哥华失利的曼森垂头丧气地回到美国。那段时间他沮丧到了极点,感觉世界末日已经到来。窝囊、羞耻、无能、倒霉、愚蠢……他把所有的贬义词都用到自己身上似乎都不过分。白天窝在家里不出门,以躲避那帮尖酸刻薄的记者。只有到晚上,他才一个人溜出来,找一个乡郊野外的小酒吧聊以自慰。
这天,他走进了“UFO之驿站”,那会儿酒吧的名字叫“星星”,僻静得出奇。
大约是口岸荒僻的缘故,酒吧里昏暗的灯光下,稀稀落落坐着几个顾客。迎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幅杰·芬比特的名画《沉船》,笔法拙劣,一看就知道是赝品。曼森对这个环境很满意,他就需要这样的氛围:陌生的人,灰暗的色调,加上那幅虽说粗俗但却寓意深刻的画,有一种强烈的世纪末的味道。
他环顾四周,漫不经心地走到柜台前:“来一杯威士忌,加冰块。”
“好的,先生。” 店主应道。
曼森那张过份忧郁的面孔引起了店主的注意。店主叫吉姆,是个苏格兰移民和印第安女仆生下的私生子。一头卷曲的黑发,勾形鼻梁,淡褐色的皮肤,外加一双善良的长睫毛大眼。吉姆不断打量着曼森,直看得曼森浑身发毛。
曼森一拳砸在柜台上,怒嗔道:“我要威士忌,你这个狗杂种!”
“先生,您说对了,我眼前是有一条刚从温哥华夹着尾巴回来的黄毛狮子狗。听说你这位大英雄才是纯正的玻璃管儿杂种!”吉姆一下认出了曼森那张出现在电视、报纸、杂志上的熟悉脸面,幸灾乐祸地奚落起来。
这下可好,郁积在曼森胸中半个多月的无名火被吉姆肆无忌惮的挑衅点着了。曼森黄发倒竖,牙关咬得“咯咯”作响,两眼射出歇斯底里的凶光。他逼视着吉姆,突然雷霆般大吼一声,一把将吉姆从柜台里像抓小鸡似地提出来,扔在地上,右手从腿上拔出一柄精致的短刀,举在空中。酒吧里的几个顾客见此情景,各自夺路而逃,乒乒乓乓桌椅翻倒的碰撞声。
吉姆此刻反倒出奇的镇定。他躺在地上,望着曼森寒光袭人的短刀,不慌不忙地说:“你有这身好力气,应该留着对付那些给您带来耻辱的中国人。”
吉姆不卑不亢的神情显然出乎曼森意外,他举起的刀在空中迟疑了一下,随着“呀”的一声怪叫,闪电般扎了下来。但这一刀没刺向吉姆,却扎进了曼森自己的大腿。曼森扔下吉姆,也没拔出腿上的刀,踉跄地冲出了酒吧,没走多远,就“扑嗵”一下跌倒在路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