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协议》里面的备忘录作为《合同书》的附件八,其第二条规定“该期用地成功出让后,按出让成交价款的25%计土地出让金,该25%出让金的15%部分上缴省政府。甲方将该两笔款项(一、成交价款扣除上缴省政府的土地出让金15%的部分,二、竞得者上缴的契税)于竞得者支付完该地块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作为偿还乙方对该地块的投资款和收益及对该地块公建配套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比上面这条更加细化了。
唐健:对,一样的意思。算起来开发商只付了土地出让金的3.75%,就是应该交给省政府的那部分,只有这部分当地政府是无权减免的。开发商拿地成本还不足出让金的零头,差不多是零地价。正因为存在着这样的私下协议,“地王”不断涌现,土地拍卖价不断创出新高,造成土地价格虚高,房地产泡沫就是这样产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