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泡我,请爱我

2007-11-26 18:34:50 | 点击:635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1页/共2页<<上一页|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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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子非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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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开始,男女之间恋爱变得如此简单。

一个月,一天,一小时,一分钟,就可以迅速地手牵着手,昂然穿大街过小巷,让单身们看了眼馋。

恋爱已经不是用“谈”了,富有创新意识的人们为此创造了一个词——泡!

从古至今有“泡”茶,上海有“泡”饭,康师傅上市后有“泡”面,如今,有了“泡”人。

走在大街上或在某个场所,冷不防丁会听到有这样的话语传递到我们的耳朵里:“我新泡的男人”或“昨晚我又泡了一个妞”。

讲的人坦然处之,听的人浑然不觉有何不妥。

近期,蕾说喜欢上了星,几天后蕾用尽缠绵调动了爱请最强策略感动着网络这端的星。但是蕾象个大忙人似的,总是忙个没完,具体忙些啥无人知晓。每次她在网上与星聊天还不到十分钟就要发出通知:在过几分钟我就要下了。即使是休息日也不例外。

最后正当星要感激涕零,为能碰到这样一位多情的女子而暗自感激上帝之时,网络那端蕾又敲出一行字:请问你有女朋友吗?这边星怀着无比歉意地说:有。网络上蕾的QQ彩色图象立即转为黑白颜色,他还以为她又是忙去了,随即拿出电话拨打过去要好好感谢一番——一首美丽的音乐铃声响起,紧接着“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从此,再也杳无音讯。

这便是“泡”,不需要过多的付出和了解,只需要讲清楚对方想要知道的答案,如果可以,下一秒,也便成为恋人。

人们倦了对于爱情的追求,于是,人们也懒得花精力和时间去培养什么“山无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感情。更何况,山也早被酸雨腐蚀得差不多了,菱角早就不见了。天和地,本来就是连在一起的,古代那是没有文化才这么说的。

有君曰:没知识也要有点常识,没常识也要经常看看电视。如今电视每家每户都有了,所以这个泡妞的招数,通过形形色色的电视剧,也给咱老百姓普及得差不多了。

在这个一夜情泛滥的年代,追求爱情的人,反而成了另类,会被写成众多文章,甚至被搬上荧幕,和大家一起来一次“情感之旅”,以赚取人们更多的眼泪和幻想。

以至于有一天,在夜总会喝酒时,我被一女士邀去跳舞时对她说,不要泡我,请爱我。那位女士当即拿出纸巾在我额头上擦了擦,万般惊讶地说,阿哥,你是不是爱情小说写多了?

听罢,我只能,落荒而逃。

而男孩也习惯了女孩子的张狂表达,没有爱不爱,只有愿不愿意。点头之间,一对恋人瞬间便制造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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