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德怀庐山会议上为什么要写信

2007-11-26 11:46:56|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3页/共6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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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seesea711

  彭真——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

彭真是新中国成立后许多重大事件的参与者和当事人,其研究一直引起人们的重视。彭真与社教,彭真与《二月提纲》等都因事件本身的特殊性引起人们的关注,而他对新中国法制建设的贡献,尤其是他对中国人大制度的建设,以及与新《宪法》的关系,近年来更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这方面,朱力宇的《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可以说是第一本进行比较系统梳理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的著作。此外,彭冲评价彭真“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顾昂然称他“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许崇德则把他对现行《宪法》理论创新问题上的贡献概括为:“国家总任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人民民主专政适合中国国情;人民代表大会要真正成为人民权力机关;权利保障应从实际出发;社会主义民主要从最基层抓起”。俞梅荪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回顾了彭真对由其主持制定的新《宪法》的特殊感受和对建设法治国家追求的细节,指出:“在彭真委员长主持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等会议上,每一次讲话的开场白他都要郑重其事地翻开《宪法》,抑扬顿挫地宣读第57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林彪对“林彪是被挟持出逃苏联”的观点进行了驳斥

对于林彪的一生,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简单地全部否定,而用实事求是的唯物主义的态度来研究。研究者大都肯定林彪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作用,尽管他犯过错误,但还是革命功臣,是著名将领,功大于过。《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聂荣臻回忆录》对此都有正面的记述。研究者对林彪在“文化大革命”前后的定性,则是阴谋家和叛国者。在众多争论中,最能引起人们兴趣的是“九一三”事件。关于林彪的叛逃是主动的还是被挟持的问题,近些年来有人提出“林彪是被挟持出逃苏联”的观点。周敬青对此进行了反驳,认为林是知道出逃计划的,后期还主动参与了,至于说“林出逃返回遭拒”的说法更是站不住脚,有当时的禁空记录为证。关于林彪和江青的政治关系,赖诗逸做了系统考察,认为他们是为攫取最高权力的特殊合作关系,江青利用林彪满足自己的要求,林彪则借助江青的特殊身份,以实现其政治目的,他们之间不存在“谋害”和“被谋害”的问题。有学者还对林彪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探讨,金春明认为,这一事件之所以会发生,究其根源是“文化大革命”推翻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原则、民主法制、党的领导、实事求是等一系列基本原则,导致拉帮结派、争权夺利公开化、合法化,整个国家陷于混乱的结果。黄卫平认为,更本质的原因是我国长期缺乏真正有权威的公开、透明、平等、民主、规范化、程序性的最高领导人更新换代的法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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