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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呀,自己的人生,自己走好!”

2007-11-27 10:12:24 | 点击:0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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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gemmer@yahoo.cn

我们市一家五星级大酒店的老板曾经是我爸爸的朋友——49岁,他的第六任“小妾”是我的朋友——19岁。我和我爸爸一样——只交朋友,不问出身。佛云:芸芸众生……难得出身为人,难得能看到精彩众生,岂能错过!所以,我的朋友有警察也有小偷,有教师也有歌厅小姐,有富豪也有穷鬼……都是人生,我自己只能经历一种,在自己人生的不同阶段有幸认识了不同的朋友,知道并且参与了许多人生——实乃幸事一庄!把话题拉回来,再说我这位19岁的美女朋友。16岁时做了小姐(在我家开的歌厅里),所以有很多机会认识“不正经”的人。“不正经”——男人也有、女人也有;“不正经”的男人——有钱的也有、没钱的也有。对我朋友来讲,幸运的是,她恰好认识了一位有钱的“不正经”的男人——有钱,可以给她想要的;“不正经”,可以给她机会。

一段时间过后,她终于成了他的“第六地下夫人”——别怀疑,当然是不合法的,所以才是“地下”;一旦出轨,怎么可能只有“唯一”?所以,有了“二奶”,就会有“三奶”、“四奶”、“五奶”……我朋友才可能成为“第六”。

我朋友聪明的是,她出卖肉体,要的只是金钱,她不会去奢求什么金钱以外的东西;当然,她的“老板”为了我朋友,是肯“消费”的,也不会贪求除肉体之外的更多。我觉得,他们自己的选择,没什么好指责的。该指责的是——本来图的是钱或肉体,却要更多其它的,诸如“感情”、“忠诚”……真是可笑,以金钱或是肉体为前提的人,已经没有这种资格再要其它了吧。

像我,非常喜欢钱,但是一定要自己赚——因为,金钱之上我还要一样东西就是“自由”,我要自己说了算,而且,对爸妈以外的任何人没有一起生活的兴趣,所以,走不了朋友的那条路。不过,对于19岁拥有200多平别墅、最新型“宝马”的朋友,我不会羡慕(“羡慕”——嫉妒的最佳代名词),也不会鄙弃,因为,我们可以互相倾诉、一起发泄生活中的情绪;不开心时,可以互相关心;生病时,可以互相照顾……我们已经是朋友了,至于其它,我只能说:“朋友呀,自己的人生,自己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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