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准备司法考试的学员们,我的第一个建议是,你们必须要清楚的知道司法考试是怎么一回事。也就是说你必须了解你正在做什么,谁将与你同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考试,目前的社会现实是什么,国家在这方面出台了哪些规定?明白了这些问题,你们在准备中会有的放矢,少走冤枉路。
有人参加司法考试是为了做律师,有人是为了做法官,还有人是为了做检察官;参加司法考试的人,有的是在校的学生,有的是社会中的其他人员, 更有已经迈入法院、检察院工作的人。为了今后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的进行,国家对《检察官法》、《法官法》、《律师法》做出了修改,司法部针对这次司法考试有专门的公告。我们必须认清的现实问题是,法院、检察院现有的尚未取得法官、检察官资格的大有人在,他们要以以往律考各科目试题的比例出题,将会造成现实的不公与困难。因此这次司法考试乃至以后几年的司法考试必将是妥协的结果。顾尔第一次司法考试千呼万唤始出来。在未撩起其神秘面纱之前,我们即可断言,本次司法考试难度将比律考有所降低,刑事法律制度分值上升,民事法律制度分值下降,司法程序的考察相比以往将有所侧重。 以往律考,民法学试题分别出现在卷二、卷三、卷四中,第一次司法考试的民法学试题仅分布在试卷三和试卷四中。其中试卷三为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试卷四为实例(案例)分析,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这意味着民法学试题分值比例的减少。 2000年律考民法学分值为103分左右,而第一次司法考试民法学试题分值在77分左右。在律考中,合同法的分值最近两年基本维持在50多分,为单行法中律考占分第一大户。本次司法考试中,尽管在民法学部分合同法的分值仍然独领风骚,但其分值降至25分强,而且对合同法理论的考察弱化,出题方向倾向于对有名合同的考察。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婚姻、继承、侵权、民事责任均有涉及。以往律考命题,除了知识产权法和婚姻与继承法部分相对独立之外,其他部分往往难以截然分割,题目一般能涵盖多个知识点,常常以结合型的题目出现。本次司法考试,则摒弃了以往律考出题所青睐的这种命题方法,不倾向于对民法学理论部分的考察,命题多为考察某一知识点,以单一型题目出现较为普遍,所以题目难度不大。本次司法考试民法学部分这种出题的方式和难度,应该说是各方都能接受的。 由于以上指出的这种特殊社会现实的存在谖蠢醇改曛校穹ㄑР糠址种瞪仙目占浜苄。獾哪讯扔敕绞奖浠淮蟆?nbsp;关于民事诉讼法 司法考试,解决的不仅是律师资格问题,还有法官资格和检察官的任职资格问题。由于今年是第一次司法考试,而且法院、检察院系统都停止了本系统的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考试,所以在本次司法考试之前,法院、检察院均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取得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律考科目分值的比例分配、律考命题的难度,对法院、尤其是对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有相当的难度。我们国家一般采取渐进过渡方式,所以考虑到现实的问题,基本定型化的律考模版必将发生变化,本年度乃至今后几年均为司法考试的过渡期或者说转型期。 正是基于这样的社会现实,诉讼法分值有了较大的上升空间。民事诉讼法,在以往律考中,分布在第二、四套试卷中,所占分值在38分左右,如1998年为36分,1999年为38分,2000年为38分。本次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分布在试卷三和试卷四中。其中试卷三为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试卷四为实例(案例)分析,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其所占分值约在50分左右。 司法考试在题型方面沿袭了律考题型。民事诉讼法的考试题型仍为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任意选择题)和案例题。 转贴于:司法考试_考试大 在以往的律考中,民事诉讼法不注重纯理论的考察。选择题往往以实例的形式出现,一般说来,情节都很长,针对较多知识点出一综合性问题。民事诉讼法的案例,大多案情错综复杂,和民法、经济法的内容混杂在一起,分析题比较灵活。本次司法考试的民事诉讼法部分侧重于实务,重点在于法律的规定。选择题大多以实例出现,但是不注重综合性考察,多为针对某一知识点的就事论事。相当一部分选择题直接考察某一条法律的规定,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在回答一道简答题。考察与民法内容相结合案例题部分,案情简单,难度也不大。案例题第八题实际上就是对管辖问题的一次较全面考察,简单,为历年律考中所罕见。 本次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部分可谓面面俱到,各章都有涉及。但出题有些畸偏,侧重于对主管和管辖部分以及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考察,其中管辖就占据了民事诉讼法分值的1/3强,管辖中的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共同管辖、选择管辖等问题大多涉及。仲裁法考察的重点在于诉讼与仲裁、法院与仲裁裁决的关系上。 在今后的司法考试中,这种畸偏的现象必然会得到纠正。在最近几年的司法考试中,会注重对审判程序的考察,民事司法文书写作应该引起重视。一些像简答题类型的选择题则应该予以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