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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人生欲望观

2007-11-24 16:51:16 | 点击:0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9页/共1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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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yonglin_83
yonglin_83 侠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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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除了贪欲,便挣脱了束缚人的魔网,永离地狱等恶道,永出陷溺人的生死深渊,永享恬淡无欲的解脱自在之乐。无欲之乐不依赖任何条件,从自心不断涌现,有如清泉流水源源不断,没有生老病死、恩爱别离、所求不得等一切诸苦及最根本的无常之苦,没有世间的“非圣财所得乐”的诸多缺陷与过患,比需要辛苦营求、具备各种条件方能获得、得已即失的贪欲满足之乐,要高级、深细、持久得多。《大方便佛报恩经》偈云:“世间所有诸欲乐,乃至天上所有乐,若比断贪之大乐,十六分之不及一。”能征服自己贪欲、获得无欲之大乐的人,才是真正的勇士、大丈夫,才是最有智慧、最为富有的人。佛教认为,人完全有自主贪欲、断除贪欲的能力,贪欲并非多么可怕的东西。《法句经·爱欲品》偈云:“欲!我知汝本:意从思想生,我不思想汝,则汝而不有。”贪欲从意识的分别而生,须经思心所的思择决定而有,而意识具有慧和勤(精进)的功能,可以正见正智决定所思,以精进的意志力制止、断除无益有害的贪欲。

  断除贪欲,必须有追求获得无欲之乐的善法欲、大欲。《杂阿含经》卷三五云:“以欲制欲”,意谓以善法欲制伏贪欲、物欲、情欲。《大威德陀罗尼经》云:“超过有结,应发欲心,想无欲事。”谓断灭烦恼、超出生死,需要以希求涅槃之乐的善法欲为动力。这种欲心越是大,越是能发起精进,越易获得解脱。总之,以理智了知无明的、被动的贪欲之祸害,用追求解脱涅槃的善欲法去断灭贪欲,获得真正的幸福快乐,或将向下追逐色声财位等的贪欲、物欲转为向上追求涅槃的善法欲,以如实知见宇宙人生实相的智慧将人本性中无穷的欲望引向对清净、解脱、自在的涅槃之追求,让欲望创造出对自己、他人乃至全体众生的现前后世的最有益、最大的价值,可谓佛教人生欲望观的要义。贪欲与善法欲的区别,在于善法欲以如实知见正见、智慧为主导,以合理地谋求自他的今生、后世、究竟的利乐为目的,求精神境界之提升对自心的大觉,具自主性、离染性、向上性;贪欲则出于无明和邪见,以自私自利和损人利己之心为出发点,以不明诸法实性的染污心、迷执心追逐外物,具被动性、染污性、向下性。质言之,以如实知见的智慧主导欲望,便将本性中的欲力引向清净、高尚的善法欲;以无明、邪见为主导,则将本性中的欲力引向使人堕落的贪欲。贪欲与善法欲的枢纽,唯在是否有正见、正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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