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使用等额本金,且还款期已经达到1/4的消费者
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每月偿还的本金相等,然后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利息,因此初期还款较多,压力较大,随着本金不断减少,月供也不断递减,这样后期的还款显得比较轻松。如图2,以贷款30万元,期限20年为例,每月固定还本金1250元,第一月月供为2914元,最后一月的月供仅为1257元;在整个20年240个月的还款期中,第61个月时,本金仍为1250元,利息为1248元,从还款期的第六年开始,即还款期已经达到1/4,在月供的构成中,本金开始多于利息,如果这个时候进行提前还款,那么所偿还的部分其实更多的是本金,这样就不利用有效的节省利息。因此,“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来看,使用等额本金还款法,且还款期已经达到1/4后,消费者可以不必急于提前还款;如果是进入后期,那么更没有必要用一笔较大数额的资金进行提前还款了。当然,如果消费者认定“无债一身轻”,提前还款当然也无可厚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