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11月23日报道 今后一套房只能买一个车位,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需要,不得向业主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售。昨日,《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称,新规定将有效抑制车位投资和炒作。
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根据《物权法》精神,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和市交委牵头拟订了《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
《规定》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的需要,不得向本项目房屋所有权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售。”房屋所有权人出租房屋时,所拥有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承租人的需要。
记者点评:业内人士对上述条款表示欢迎,但也担心限制小区以外的人购买车位的操作问题。一位物管经理昨日向记者表示,由于存在价差,其小区70%以上的车位都被周边楼盘的人买走。“如果业主不愿优先购买车位,也很难限制外人来买。”
楼盘车位车库不得预售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由于商品房预售时,购房业主还暂未入住,为保证业主的权益、减少纠纷,不再对此类车位核准预售。因此,《规定》中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车位、车库不再核准预售。
虽然车位、车库不能进行预售,但在商品房申请预售时,开发商必须将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相关信息,填报完整的楼盘明细表和项目概况,并在“阳光家缘”网站公示。《规定》还明确,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出售或者出租。
一套房业主只能买一个车位
按照《规定》,开发商出售一套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房屋,只能向该房屋购买人出售、出租或者赠与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一个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违反该条款的,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不予办理车位的房地产产权登记。
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昨日表示,在车位资源紧张的情况下,想买多个车位的人只能多买房,这将有效抑制车位投资和炒作。
记者点评:如何确定一套房对应的是一个车位?《规定》要求,车位、车库房地产权证上,要注记权属人已购本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号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出售出租方案需公示30日
《规定》明确,开发商出售或者出租车位、车库的,应当将出售或者出租方案在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公示30日,并将方案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按要求报送车位、车库出售或者出租方案的,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款监控账号销户手续。与此同时,销售和出租车位的方案将在阳光家缘网站和小区公告栏书面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