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在观念上和脸面上都不能容忍 “ 另一半 ” 的不忠,因此,在发现配偶有外遇时多半有吵架、哭闹和离婚等不太理性的反应。为什么在中国的离婚案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由第三者插足而导致的呢?原因在于,人们可以容忍无情,无爱,吵架,虐待甚至是性生活不和谐的婚姻,但是婚外情绝对不可以饶恕。西方人可不这么认为。美国婚姻问题专家保妮 · 韦尔博士认为:外遇是可宽恕之罪,而且她发现,在接受她心理治疗的碰到外遇问题的夫妻中, 98 %的人最终能容忍对方,重归旧好,过上美满的夫妻生活。保妮博士认为,发现另一半有外遇时,首先应当力求自己冷静下来,想一想在哪里出了问题:是对方还是自己,抑或双方都有。因为根据外遇的 “ 推拉 ” 理论,外遇通常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也不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突然出现。产生外遇既可能有外面的拉力(引诱),也可能有家庭内的推力,如夫妻关系不和等。想完了以后就要试图让另一半知道你所受到的伤害,并表明你的态度。找一个机会与另一半好好地谈一谈。保妮博士特别交待:最好夫妻一起去找婚姻家庭专家,但千万不要去找律师。记住,不同的反应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离婚或是和好。保妮博士随机抽取 100 人就外遇的感受做了一次调查,问被访者在发现 “ 另一半 ” 有婚外情时怎么办,结果 75 %的被访者说他们会主动地面对这个欺骗的一方。 6 %的被访者说他们会把不忠者踢出家门;只有 2 %的人表示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睛。另外有两个女人找到特别的办法:她会踢他的胯下。国内学者在北京、上海、广州和台北四个城市作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四个城市的大多数受访者都认为,在遭受配偶的不忠时应该冷静,并劝其配偶终止外遇,回到家里。在这四个城市中,台北有更多的人持有这一观点。在这次北京的问卷调查中,发现配偶有婚外情时,受访者的主要反应有两种:一是平静理智地与配偶交谈,让其与第三者脱离关系,第二个就是离婚。这反映出现代中国人在处理婚外情较以前理性很多,选择诸如寻死觅活,与配偶或第三者吵闹或是到配偶或第三者单位上吵闹等方式的人很少。但我们同时也发现,仍然有相当多的一部分选择了离婚。对于那些婚姻关系本身就已破裂的夫妻来说,继续维持下去不仅不利于婚姻家庭生活,对孩子的成长也会有极大的负面影响,与离婚给孩子带来的影响相比有时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赞成马上就去法院。但问题在于,很多有外遇的家庭,其夫妻关系并没有达到不能维持,非得离婚的地步,有些甚至根本就很和好,幸福。因为这种一时之气而导致家庭的解体实在是不值得和不必要的。本来可以修好并重新获得幸福的,为什么不努力尝试一下呢?要知道,这种离婚可能带给你们及你们的孩子更多的不幸和懊悔,而离婚后的关系是很难修复如初的。 婚外情国外学者在世界上 24 个国家进行了一次几万人的非婚性行为态度调查。这 24 个国家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意大利、奥地利、匈牙利、新西兰、爱尔兰、菲律宾、以色列、波兰、比利时、俄国、捷克、挪威、瑞典、西班牙、保加利亚和日本等。调查结果发现, 66 %的受访者认为婚外性行为是完全错误并应受到谴责的,只有 4 %的受访者认为婚外情没有错误。只有少数几个国家,特别是俄罗斯、保加利亚和捷克的受访者对婚外情持有比较宽容的态度,比如说,相对于平均 66 %的比例而言,只有 36 %的俄罗斯人认为婚外情是完全错误的。专家在研究中发现,男性和女性对婚外情的看法大相径庭:一般的已婚男性会认为,男人在外逢场作戏,偷偷腥,只要不动真情,根本无可厚非。而绝大多数女性则认为,即使在性观念开放的今天,精神上的出轨无伤大雅,但应在肉体上忠于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