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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一崔姓男子在一被其诱奸的女孩子上刻字,“人是崔家人身是大龙身”,现已被判刑坐牢。
在今天看来,即使“烧情疤”是女人愿意的,也是对女性的不尊重,因而这一现象渐渐就被两情相悦的男女抛弃了。如果现在还能发现,那多表现为一种性虐和暴力,而不是浪漫——今年九月份,包括CCTV在内的多家媒体曾报道,一姓崔男子为了长期占有、控制一个被他诱奸的湖北宜昌女孩,在女孩的胸部、腹部,背部,甚至连脚底等多个部位剌上了“老公XX”、“忠”、“人是崔家人,身是XX身”这些字样;而在此之前,有一李姓东北男子,在女友下腹部烙出一个长7厘米、宽6厘米“李”字,在阴部烙上一个v型标记,这种违反女性意愿的行为,不是“烧情疤”,而是性虐,性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