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明清的习俗。在此之前,官府的上班信号,还有一个从升旗到击鼓的流变过程;上古时,公府称牙府,各级牙府都有自己的旗帜,称“牙旗”。宋袁文《瓮牖闲评》卷八称,古时,凡太守开始办公,皆以“建牙”即升起牙旗作为标志。其后字称讹变,“牙”转为“衙”,办公信号也从建牙变为“衙喏”,就是“兵卒鸣鼓而声喏,每日早晚皆然。……不独州郡如此,其他曹职处往往皆然”。苏东坡《入峡》诗云:“放衙鸣晚鼓,留客荐霸柑。”即此谓也。又,元杂剧《窦娥冤》第二折里楚州太守桃杌令:“左右,打散堂鼓,将马来,回私宅去。”可知元代的衙门,仍以击鼓为上下班的信号。
子史杂著中所称的卯时,即早晨五至七时,具体落实为五时还是六时,或七时,按清人何耿绳《学治述略》上的介绍,春冬二季是卯正一刻发头梆,约合现在早上六时,夏秋二季是卯初一刻,约合现在五时半左右。但官吏们正式开始办公的时间,又要稍后一些,冬春二季是辰正一刻,约合现在八时左右,夏秋二季是辰初一刻,约合现在七时半左右。
【点名签到很重要】
古代官箴以“清、慎、勤”为基本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班下班,历代典章制度中,多有规定。如《唐律疏议·职制五》有一条“官人无故不上(班)”的法令说,内外官员应上班而不到的,缺勤一天处笞二十小板,每再满三天加一等,满二十五天处杖打一百大板,满三十五天判处徒刑一年。倘是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供职的“边要之官”,还要罪加一等。同书《职制四》中,还有一条点名考勤的法令和解释,大意是:内外官吏应点名检查实到人数,有时一天几次,频频点名,点名时未到的,每缺一次点名笞打二十小板。倘每次点名不到,完全不来上班,就计算天数,按无故不上班的罪名议处。
【违纪防不胜防】
不过这都是写成文字的条令,事实上,古人较真重视的是按时上班,何时下班则并不严格。如元代的《至元新格》谓:“诸官府皆须平明治事,凡当日合行商议发遣之事,了则方散。”因知只要当天该办的公事了结了,就可以下班。其中吃中饭是一大关节,许多京朝机关都在午饭后,仅留一两个官员值班,余多回家,唯吏胥书办、役夫勤杂仍坚守岗位。比较而言,在总汇政务部门如中书门下、尚书内阁供职者,或直接为皇帝服务的机要秘书之类,须全日制坐班。
据《坚瓠集》记,宋太祖赵匡胤曾有一条专门针对州县官的警告:“切勿于黄绸被里放衙!”因知天高皇帝远,地方衙署考勤制度的废弛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