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同居三年了,我早已把处女之身交给他了。张治在抱我往床上“扔”的时候,我已不再兴奋,曾经我是多么慌乱和激动,他的粗野是多么的具有魄力,当初我完整地把自己交给他,是因为他是我的国王,是我崇拜的强有力的男人,正如我偏低的体温,注定需要这种血性的男人来“加温”,言情小说里的很多令我脸红心跳的细节描写,不都是这样吗?男的进攻,女的就范,灯灭了,月色斜斜地从窗口进来,女人的痛、幻想,或者奉献,就这样在美丽的想像中进行,无怨无悔。事实上,我也如此实践着三年的青春,可是今夜,是新婚之夜,他不该就这么简单地把我扛起来,毫无新意地随手把我“扔”到床上去,我要变得丰富一些,做新郎的他应该更缠绵一些,因为今夜我是他正式新娘。于是,我从床上爬起来,对他说:“等一等,我还没准备好!”
这样的“台词”,张治显然是听不惯的。他有些赌气地掏出烟,点了一根。他在极力调整自己的呼吸,他是急性子,可以看出,他有些不悦。我点了两根早已准备好的红蜡烛,然后随手关了电灯,不足20平方米的租房里,第一次显出一些迷离的美。丈夫掐灭抽了一半的烟,朗声叫道:“老婆,过来,我急了,你到底还要玩儿什么花样?”真是令人讨厌,他怎么一点儿不配合我的心思!我本是想脱下外衣,亮出新买的蕾丝内衣,但被他这么一催,我刚刚燃起的浪漫火焰一下子就被吹灭了。丈夫再次伸手拉我,他的力气很大,不费吹灰之力,我就就范了,他重新把电灯打开,这是他的爱好,他喜欢开灯做爱,我却不喜欢,总有“光天化日”之下的感觉。我一直很不适应,但他是我的男人,我不得不听从他,他的口味就是我的品味。本以为“新婚之夜”会做些改变,可是初战告“败”,他蛮横惯了,或者说我用三年的软弱与听话,把他给惯坏了,“国王”是我扶植的,我不做奴才,国王答应吗?
从洗头妹做起,三年后我渐渐成了“主理”,成了发屋里的“老师傅”。我每天早上9点30分上班,夜里一般要到1点多才回到家。一整天下来,非常累,因为必须要强打精神、态度亲切、笑容可人、动作温柔,因为顾客就是上帝。不过,我很喜欢这项工作,它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一个乡下来的打工妹,慢慢成长为一个“时尚人士”,这真的来之不易。一有空,我就看一些时尚杂志,并向一些名师傅请教取经,我的审美情趣得到很大提升,对时尚的把握也更到位,加上我的善解人意,很多客人,不管男女,都喜欢让我给他们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