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接到恐吓电话后,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报案求助。但由于异地报案的受理局限,家人想到求助私家侦探。王先生和同事一起连夜赶赴安徽,他们了解到当地市区面积小,人际关系错综复杂,拘押地看管严密,而且有当地黑势力参与,要顺利解救人质很不容易。他们通过买通当地线人,迅速获得了相关情报。事不宜迟,他们一方面通过各种手段稳住绑架者不让人质再次转移,另一方面迅速把情况呈报上海市公安部门,并取得了支持。公安部门通过他们取得的一手线索,制定了缜密的行动方案,20多名警员在他们协助下,解救了被绑架80多小时的人质。
但因为目前没有统一的规范管理,从业机构和人员鱼龙混杂。客户难以通过相关资质分辨良莠,违规操作者普遍存在。
事实:私家侦探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危险人物,一方面,他们在协助司法、公安部门工作;但另一方面,他们自己也比一般人更容易触犯法律。如果稍微偏离操作规范,就有可能出现非法伪造公文、证件、印章;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非法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侵犯商业秘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触犯刑事法律的情况。
半公开的“地下操作”
尽管“私家侦探”受人欢迎,但到目前为止,所有公司都是在半公开的情况下进行的“地下操作”。上海目前至少有1000多家公司从事“私人侦探”性质的调查业务,其中有规模的公司有20来家。这些“私家侦探”机构大多以“民事调查”、“商务调查”、“信息咨询”作为机构名称。
在我国目前还难以登堂入室的“私家侦探”,在国外就像教师和法官一样,是一份工作、一种职业。他们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有专门的从业资格的审查与认定,其身份受法律保护。“私家侦探”这项兴起于美国的职业,如今在美国的从业人员已达160多万,年营业额已超过1000亿美元。一些有实力的私家侦探不仅调查“宫闱秘事”,甚至调查跨国政府臭闻与官员腐败案。
在我国,1993年公安部发布了《关于禁止开设“私家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这份文件规定,任何单位、个人开办的各种形式的私人侦探性质的民间机构都是违法的,被明令禁止的“业务范围”包括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调查。自此以后,民间调查公司的合法性一直颇受争议。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2002年10月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的范围,将“侦探公司”列入新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这似乎又表明工商管理部门已将民间调查认可为一种服务性行业。国家目前还没有承认其合法性,确认民间调查公司合法地位问题,目前仍处在一个探索阶段,因此还没有相应条例来规范这个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