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购房时要求交纳配套设施费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现已交纳并已入住,该怎么办?
另:当时购房时交纳了配套设施费,房产商许诺已包括公共维修基金,但现在拿房产证时又要求交公共维修基金,并且不交不给房产证复印件(贷款买房),这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们该如何维权?谢谢| hshcool14_rea 侠客文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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