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部门提醒:患者买进口药要识别标签和批号

2007-11-21 10:45:06|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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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zhang_mei759

 近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警示信息,提醒患者购买进口药注意识别标签、说明书和批号。

  近期,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使用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执法人员介绍,进口药品是国外药厂生产,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为保障用药安全,国家对药品进口有严格的管理规定,药品进口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并经口岸药检所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口,否则无法保证药品安全。

  据介绍,经过批准的进口药品,其说明书和标签必须使用规范化汉字,增加其他文字对照的,应当以汉字表述为准。此外,进口药品还必须有进口药品注册证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格式是1个字母加8位数字,其中:字母“H”代表化学药,“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数字中前4位代表年份,后4位代表顺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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