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比期房更划算

2007-11-21 10:25:22|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置业理财

侠客:wjia7

国庆节前,央行出台政策要求将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提高到四成,并且利率大幅提高。这一政策对市场的影响可以说超过以前任何一次,说明政府调控楼市的方向已基本校正。从来自各方的信息看,这一有效的调控手段还只是第一步,如若再对投资购房无所触动,更严厉的调控手段将会接连不断地出台。现在,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提高政策已对市场显现出一定的影响作用,虽然长久效用还有待观察,但可以肯定其对期房价格上涨定会起到有效抑制作用。

编读往来

签二手房合同九款不能少

编辑同志:现在我想将自己80平方米的房子卖掉,但是考虑到二手房市场规范较差,又担心自己经验不足陷入到骗局中。请问:我除了谨慎行事、找好中介外,还应该通过哪几个方面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时须注意哪些问题?

新疆乌鲁木齐赵女士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买卖二手房时,签订二手房合同有9条是必不可少的:(一)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地址、联系办法等,以防出现欺诈情况;(二)关键是明确约定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等;(三)房屋的价款(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四)履行交易的期限、地点、方式(即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等);(五)约定违约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与给付等;(六)解决争议的方式(采用仲裁还是诉讼方式,如果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写清具体的条款);(七)合同生效条款(包括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等);(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等;(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性条款)。

相关信息

南京二手房交易量价齐跌

本报讯 11月上旬,南京二手房成交价格相比10月同期降了1.68%,成交量也出现萎缩,这是南京市二手房价格在经历了两个月的滞涨后首次下跌。

据南京市365地产家居网统计,11月上旬,南京市个人二手房挂牌量为6366套,相比10月下降4.59%,成交量为1225套,比10月下旬减少了312套。10月南京全市二手房成交量相比9月下降4.82%,房产市场相比前期略显低迷。据房管部门公布,8月份,该市二手房成交均价在7400元/平方米,9月份近7600元/平方米,10月份略高于7600元/平方米,11月上旬,南京二手房价开始出现下跌之势。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