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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封建社会中之女性,我们有时可能不免概念化,以为必须遵守“三从四德”。其实下层女子,对于宋明理学的倡导,要看她愿不愿意信奉。倘若她不信那套迂腐的说教,谁也拿她无可奈何。《金瓶梅》第16回写李瓶儿丈夫花子虚死后,急迫欲嫁与西门庆为妾。西门担心李瓶儿大伯子说瓶儿孝服不满。瓶儿道:“他不敢管我的事。休说各衣另饭,当官写立分单,已倒断开了。只我先嫁由爹娘,后嫁由自己。常言‘嫂叔不通问’,大伯管不的我暗里事。”
姑且撇开李瓶儿个人品行不说,单看这“我先嫁由爹娘,后嫁由自己”,则妇女改嫁完全自己做主,别人不能横加干涉。虽说小说是文学作品,但小说反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应当是明代中后期社会生活的真实情况。也许李瓶儿是一个特殊个案,“三从”中的“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李瓶儿都不存在。她是父死夫亡子无。但我们看清人笔记中有关“悍妇”的记载,知道出嫁女子在夫家的地位,有时简直近乎霸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