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当年文坛巨子们是怎样留学的(组图)

2007-11-20 12:03:12|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6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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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oelv8765

  但是闻一多与美国诗的接触不久就有一大变化。1923年夏天,闻一多转到科罗拉多大学,与梁实秋会合。他除了继续学绘画外,还选修了“现代英美诗”课程。当时,英美新派诗人还远没有得到学院承认,科罗拉多当时也不是一个很开放的地方。科大的教授想必让闻一多读了不少美国“雅致派”、英国“乔治派”等传统味较浓的诗人的作品。由此在闻一多的诗歌趣味中造成了一个重要的转折———先新派,后旧派———他后来在《现代英国诗人序》一文中称他注重的诗都是“跟着传统的步伐走”,“与传统的英国诗差异的地方都不如相同的地方”,而他自己则开始主张“诗的建筑美”,提倡“新格律诗”。

  闻一多的第一本诗集《红烛》于1922年冬结集出版,美国新诗派对他的影响处处可见,气势恢宏,语言狂放。但集于第二本诗集《死水》(1928年)的作品集中形成了著名的闻一多风格。《死水》集在1926至1928年所作,才是最典型的“闻体”:典丽繁富,外整内腴,凝炼苍劲,比《红烛》中诸诗远为“现代”。

  其中《死水》一诗,为闻诗中最广为传诵者。饶孟侃先生在1979年回忆说是“君偶见西单二龙坑南端一臭水沟有感而作”。这当然是可能的。但我在伯克利加州大学读比较文学学位时,中国现代文学权威白之教授(Cyril Birch)一天叫我到办公室,给我看他令人吃惊的发现:美国女诗人米蕾(Edna St. Vincent Millay)有一首十四行诗,与闻诗意象和用词,都极为相近。

  米蕾这首诗,见于她1923年的诗集《弹竖琴者》(The HarpWeaver),这正是闻一多在美国狂热地读新诗人的新作之时。米蕾在20年代被评论界—致看好,认为是美国最有希望的诗人,被称为“女拜伦”。《弹竖琴者》一出版,立即获得刚开始颁发的普利策奖,轰动全美。集中名句“我的唇吻过谁的唇,在哪里,我记不清”,美丽而大胆,传诵一时。

  说闻一多从来没有读过米蕾诗,不合情理。或许应当说闻氏读了,留了印象,若干年后自己见水坑而生诗题,不自觉受了影响,忘了印象从何而来,反其题而用之,却又写出了比米蕾诗更深的境界。可见“功力”此二字,是不能以年资肤色论之的。

老舍:伦敦生活逼成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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