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金睛甄别“选秀”与“非选秀”

2007-11-20 09:34:06|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第3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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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xiaomiwe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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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方式:口碑传播VS哗众取宠

在全民选秀的时代,“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名言似乎不再成立。所以无论是赞助商还是电视台,在选秀节目的宣传上均各出奇招:毒舌评委、绯闻炒作、选手出丑……话题不断,眼球不少。所以从宣传方式也不难看出选秀与非选秀的差别所在:选秀更多的是哗众取宠的炒作方式,而非选秀节目则以口碑传播和精彩内容得到观众的认可。恶俗选秀因评委炒作而闻名,青歌大赛、大学生音乐节却是以专业动人。

赞助商:企业责任VS敛财工具

细看选秀节目,赞助商也是甄别选秀与非选秀的重要标准。中国联通冠名了内容题材积极向上的红歌会,伊利优酸乳则是青春个性的大学生音乐节的主办方。大部分大企业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往往对节目、对企业行为严格要求,打造健康活力、充满文化内涵的非选秀节目也是企业对公众的回馈。而许多小企业则恰恰相反。在短期利益的驱使下,他们往往希望借助活动一鸣惊人,不仅不会制止电视台的恶俗行为,反而会纵容选秀节目的恶俗化。

其实无论是“选秀”还是“非选秀”,节目的初衷都是好的,都是对大众娱乐需求的满足。但目前许多选秀节目在收视率与商业利润的双重诱惑下,在“低俗”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大多数选秀节目一味地翻唱港台歌曲则让华语乐坛难以寻找到真正有创作能力的音乐人。希望经过此次广电总局的整顿,给诸多选秀节目的制作人敲响警钟,向非选秀节目好好取经学习,为大众呈现更多优质的娱乐节目,真正发掘出“唱作俱佳”的新人,还荧屏一个清静,给原创音乐一个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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