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3成用地被核减 国务院拉紧土地闸门

2007-11-19 08:58:58| 点击:198|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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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anghao

城市建设用地的总闸门被再度收紧。

国土资源部11月初发布的2007年度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结果显示,地方被核减的申报用地面积占到了全部申报面积的31.81%。

其中有多少房地产开发用地被核减,尚无具体数据。

“国土资源部在向国务院报批城市建设用地前,先期已经进行了筛选。”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有关负责人向本报透露,“目前,国土资源部还存有很多单独选址和城市建设用地急需批准的申请报告。”这意味着各地送交国土资源部的用地申请总量比国土资源部报送国务院的还要多。

上述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负责人指出,大幅度核减各地建设用地指标,一方面是省级人民政府对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调整估计不足,另一方面也是国家土地闸门再次明显收紧的信号。

核减是调控的需要

据了解,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城市涉及84个(包括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国务院对其中23个省(区、市)的47个城市的申报用地进行了核减,申报的用地总面积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分别减少31.81%和24.56%。

这次各地建设用地申请被大幅度核减与建设用地审批程序调整有一定关系。国务院31号文规定,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对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进行调整,报批程序由原来的城市一年多次申报、国务院多次审批,调整为以省(区、市)为单位一年一次性申报、国务院一次性审批。

“今年是新审批方式实施的第一年,各地用地需求准备不足。”国土资源部另一位官员表示,“实施新审批制度今年是第一次,对各省市国土资源系统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后各地国土部门对下一年要上的项目要有所预计。”

上述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负责人强调,“核减并不是说明各省没把好关,而是为了宏观调控的需要”,对每个年度土地供应总量的严格控制,是守住“18亿亩耕地”这条红线的重要一环。

在年初发布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国土资源部就曾强调,要加强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速度、结构的控制和引导,严格对各地土地利用计划进行考核。

国土资源部在用地批复中明确,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等三类住房用地不得低于居住用地的70%,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在土地供应计划中要予以优先安排。

全方位监管建设用地

除了收紧土地供应的闸门外,国土资源部正在着手对已经获批的城市用地加强管理。2006年,部里出台了320号文件对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前不久又在宁波开会讨论批后执行的问题。

1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内部会议,研究如何落实城市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对批后监管“提出了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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