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是我给爱狗取的名字。那年我十三岁,正念初中。同学从山里给我背来了一条黄色的小土狗:瘦瘦的、脏脏的身材,显出营养不足;一根粗粗的尾巴似乎告诉我它将来长大后会是个“大个子”,当时却与整个身体显得很不协调;只有那双似立非立、不断转动的大耳朵和那对大眼睛还有点“小帅狗”的模样,再配上粗粗的脖子,使我留下了它,并当即给它取了个威武的名字:狮子。
每天当我放学并干完母亲安排的事情后,我就带着狮子“操练”(其时还不知道“遛狗”之说):与其它狗赛跑,互相打架斗输赢。别看咱的狮子瘦,打架却“天生”是“好手”:它总是先让对方扑上来,然后对准对方的“要害”处猛烈撕咬!等到其“哥郎、哥郎”地哀嚎后,它立即放了对方,表现了英雄般的“狗道主义”!每当这时,我亦“人仗狗势”地对着败狗的主人说:“别看你的狗大,咱狮子的个儿小,大欺小来不到!”结果可知:往往对方的年龄和个子比我大,恼羞成怒的他就必然迁怒于我,一阵拳脚之后,我必然是伤痕累累地回到家里。母亲看到后问起,我就会撒慌:不小心摔着的。说来也怪,当我们人与人打架的时候,狮子却从不帮忙。一到家,它才摇着尾巴来舔我的伤口——真是它妈的见死不救的狗家伙!要知道,平时我总是把自己舍不得吃的好东西都要留一半给它吃呀!这时的它却象一个“哲学家”先是将两只已经竖立着象狼狗的大耳朵平扒在两侧,然后用那双漂亮的大眼睛向我“挤眉眨眼”,似乎在对我说:“我们狗打架时你们人类当旁观者,你们人类打架我们狗类也应当旁观者,这样才公平呀!”妈的,见它这样你还有啥气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