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今日公告称:2007年11月7日公司接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30%的股权,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的有关规定将其中17%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大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的有关规定,将其中13%的国有股权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转让给大杨集团有限公司。
此次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股本结构变化,不影响大连友谊房地产业务的开展,不影响我们此前对公司业绩的预测。不考虑资产重组和股本变动因素,维持此前对公司业绩的预测,即2007年、2008年、2009年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15元、1.13元、1.44元。
此次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延续了2005年9月确定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进而做强、退而有序”的友谊集团改制要求,与大连友谊集团此前股权变动的趋势一致,将为大连友谊未来资产整合带来更大空间。
此次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未导致大连友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随着市场2007年业绩的明朗,投资者将把眼光放到2008年、2009年。鉴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成功转型和未来业绩的大幅增长,以及大连友谊集团股权变更给大连友谊带来的整合空间,公司股价将逐步体现其内在价值。维持短期“买入”,长期“买入”的投资评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