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与房价的博弈:京沪房价是否见顶

2007-11-15 10:49:02|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8页/共18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调控 | 房价 |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置业理财

侠客:wahao3

那么,如何衡量和界定“住房上的低收入者”呢?笔者认为,最主要的一个指标,就是要看他的收入是否可以买得起生活和工作地的住房;买房的负担,是否可控制在国际惯例的房价收入比3—6的范围内。具体到量化指标上,只要房价收入比超过公认的“国际房价最难承受地区”7的水平(以7.5为界,相当于3口之家90平方米的住房标准下,家庭的每月的收入还达不到当地的平均房价),都应该算作为“住房上的低收入群体”。

面对高房价的现实,公众的财富被“重新洗牌”:已经“全面小康”的社会中间阶层重新变为“低收入者”。高房价实际已经起到反向的社会调节作用。这是对社会稳定和谐的一种威胁。因为对任何一个社会来说,中间阶层都是稳定的基石。

把住房上和社会统计上的“低收入者”分开,目的就是我们在制定下一步的住房政策时,可以实事求是地抓住住房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对症下药地真正解决广大市民普遍遇到的住房问题。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雅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