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与房价的博弈:京沪房价是否见顶

2007-11-15 10:49:02|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5页/共18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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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房地产业内的宏观调控,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政策体系。一方面,通过土地、信贷、税收等种种手段,限制房地产商的投资热情;一方面,通过开征土地增值税和提高营业税,加重交易成本,减少交易次数;此外,还从政治上要求地方政府对房价负责,政府开始整治开发商囤地囤房现象,以维持市场秩序。

流动性过剩催生楼市泡沫

进入2006年,随着“流动性过剩”一词的不胫而走,楼市的火热似乎找到了最好的理由。

钱多房少,价格上涨:各方忽然惊奇地发现,所有关于楼市的判断,都在向这个经济学常识靠拢,因为在流动性过剩的市场环境下,资金不再是开发商的瓶颈,即使国内银行收缩贷款,开发商也很容易得到外资的支持。

而针对交易环节进行的调控,尤其是提高交易税,在卖方市场里,最终要由购房者承担。高额交易税对减少交易次数纵然有效,却也加重了“自住型”和“改善型”购房者的负担,因此受到抱怨。

调控的思路正是在这种批评和反思中开始发生变化。渐渐地,收紧土地和信贷不再是调控的重头戏。而吸收流动性、首先是限制外资炒房,被认为是调控楼市的治本之策。

2006年7月11日,建设部联合其他五部委下发被称为“外资限炒令”的171号文件,加强对外资投资企业房地产经营或购房的管理。2007年3月、6月、7月,商务部和外汇管理局又接连三次发文(25号文、50号文和130号文),限制外资投资房地产。同时,不断地加息、提高准备金率和发行巨额央行票据,都显示了中央政府吸收流动性的决心。

新政需要时间表

尽管调控艰难重重,对政府而言,坐视房价上升却意味着风险积聚。总结4年来的调控经验,发展新的调控思路,成了当务之急。

2007年,中央开始强调政府在住房问题中的责任,要求增加保障性住房的市场份额。此后不久,中共十七大上又提出,要增加国民的财产性收入,所谓“财产性收入”,居民在房地产市场上的投资所得也在其中。

观察人士认为,这可能意味着中央政府的房地产思路已经发生变化。这个新的思路中,政府保障性住房将成为大多数居民住所的来源,房地产业的份额将变小,转而经营高端房产。而关于“财产性收入”的阐述则被分析为中央对投资性购房的态度已经转变。

这种判断是否准确,还有待继续观察。但在房地产调控问题上,基于4年来的经验教训,政府和业界应该已经形成了几个共识。

首先,中国城市化的历史进程方兴未艾,这个大的历史背景决定了城市房地产业在未来仍有扩张空间,社会资本也仍将继续向这个行业聚集。未来一段时期内,房地产商人仍将继续以密集态势在富豪榜上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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