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志明告诉记者:“一般只付10%-30%的土地出让金就能全部或者分期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然后再拿土地证到银行抵押贷款。1995年我在北四环附近拿了一块地甚至没出钱。先通过关系搞到土地证,然后用房子预售的款补缴了一部分出让金,剩下的?慢慢再说吧。”
当年大规模圈地的顺驰集团,就是用不多的流动资金一口气拿下全国众多高价土地,很多地块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对“顺驰模式”颇有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认为:“地产行业内部谁都清楚,顺驰能够维持高速扩张的秘诀是什么。孙宏斌作为地产界‘黑马’,第一时间洞察了各地政府的心思,双方达成了‘共识’:顺驰拖欠政府的土地价款,这有利于维持顺驰的资金循环。而顺驰在政府土地招拍挂时尽力叫高价格,有利于维持城市的房地产繁荣。”
“如果把所有房地产存地清一遍,让开发商把未缴清的土地出让金全部补齐,开发商的资金链马上会吃紧。要么交出土地,要么就得把房子降价销售以筹集资金。”易宪容的这个观点与39号令不谋而合。39号令影响较大的条款,除了首次明确将工业用地纳入招拍挂范围,就是“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解读,虽然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拿地还可以“分期付款”,但已经不可以分期拿证了。
资本为王
舆论普遍认为39号令极大打击了部分开发商“付小钱、多占地、慢开发”的蓄意囤地行为,将迫使房地产企业加快开发进度,扼住了“低成本循环运作——高价拿地——推高房价”的要害。
正如东方证券分析报告指出:“39号令对规范土地一级市场秩序有积极作用,有利于遏制土地招牌挂市场上不断飙升的土地出让价格。如果土地款必须一次性全部付清,房地产开发商才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实力和资产规模配置来‘理性’拍地,未来土地出让价格涨幅有可能放缓,这也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合理控制拿地成本。”
易宪容说:“39号令的影响最少要等半年到一年才能看出。土地只是调控的一部分,如果能同时改革存在严重缺陷的住房预售制度,或者把‘封顶才可以预售’的规定与39号令相结合,威力将是空前的。至于主管部门出台的这项政策能不能见效,关键看地方政府能不能真正执行。早在2004年3月31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就联合下发了‘开发商必须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且需在两年内实施开发,否则政府可把该土地无偿收回’的强硬政策,但这条规定从来没有被认真落实过,某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之间利益关系错综复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