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祖儿祖母超市偷窃父亲涉嫌恐吓 双双被控告

2007-11-14 19:40:04|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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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星容祖儿的父亲和祖母双双惹官非。容祖儿父亲与祖母今年8月在葵涌一间超级市场购物后,祖母被指盗窃当场被保安员截停查问,容父与保安员争执期间涉嫌恐吓,超市方面事后报警,警方到场将两母子拘捕带署,并分别控以“店内盗窃”及“刑事恐吓”罪名,案件今日在荃湾裁判法院开审。记者昨晚无法联络上容祖儿。

  现年27岁的容祖儿,父亲容锦辉45岁,他与容祖儿母亲余金凤早在12年前已离异,现时在深圳经营酒吧生意;容祖儿的祖母林慧贞(60多岁),曾是葵兴一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主席,在内可说无人不识,年前她曾被居民指管理不力,一度遭近百居民包围抗议,并惊动警方代为解围,林慧贞事后否认有关指摘。另外,林慧贞丈夫(容祖儿祖父)早前亦因为代妻出头,涉嫌打伤一名民,事后被警方带署调查。

两人超市购物被捕

  消息称,今年8月中旬,容锦辉陪同母亲林慧贞到她住所附近、位于葵兴商场地下面向禾塘咀街的惠康超级市场购物,他们购买东西后离开超市,但超市一名便衣保安员追出,指怀疑林慧贞藏有未付款的货品,并要求搜查她的携带物品。

  当时林慧贞坚决否认,母子与保安员发生激烈争吵。在言语间,保安员指容锦辉出言恐吓,并将事件向超市经理请示,最后由超市方面报警。警方到场调查后将容锦辉母子带署调查,其后事主请来律师到警署办理保释手续,及后警方征得律政司意见,将容锦辉母子正式落案,分别控林慧贞店内盗窃,容锦辉则被控刑事恐吓,今年8月底两人被第一次提堂,法庭将案押后至今日在荃湾裁判法院开审。

  案发超市姓吴经理昨晚被问及有关事件时表示:“我听过这件事,但处理员工在放假,所以不清楚详情。”记者至昨晚仍无法联络上容祖儿或其经理人霍汶希,暂时未取得两人对事件的回应。

  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24条,任何人威胁损害他人的人身、名誉或财产,或威胁作出任何违法行为,意图使对方受惊或作出不必做的行为,即属犯法,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判罚款2,000元及监禁两年,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5年。

  《盗窃罪条例》第2条则规定,任何人不诚实地挪占属于另一人的财产,意图永久地剥夺其财产,即属犯盗窃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判监10年,但在裁判法院审讯,最高只能判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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