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十诫总论《真命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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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金融 文章来源:《真命融线》 点击数:1676 更新时间:2007-5-21 9:59:24

第一节 天主十诫的演变

第1节 旧约时代的十诫(按圣经的编法)

出谷纪二十1-17

第一诫: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领你出了埃及地、奴隶之所。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二十1-3)

第二诫:不可为你制造任何彷佛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凡恼恨我的,我要追讨他们的罪,从父亲直到儿子,甚至三代四代的子孙。凡爱慕我和遵守我诫命的,我要对他们施仁慈,直到他们的千代子孙。(出二十4-6)

第三诫: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因为凡妄呼他名的人,上主决不让他们免受惩罚。(出二十7)

第四诫:应记住安息日,守为圣日。六天应该劳作,作你一切的事;但第七天是为恭敬上主你的天主当守的安息日;你自己、连你的儿女、你的仆婢、你的牲口,以及在你中间居住的外方人,都不可作任何工作。因为上主在六天内造了天地、海洋和其中一切,但第七天休息了,因此上主祝福了安息日,也定为圣日。(出二十8-11)

第五诫:应孝敬你的父亲和你的母亲,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地方,延年益寿。(出二十12)

第六诫:不可杀人。(出二十13)

第七诫:不可奸淫。(出二十14)

第八诫:不可偷盗。(出二十15)

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害你的近人。(出二十16)

第十诫:不可贪你近人的房舍。不可贪恋你近人的妻子、仆人、婢女、牛驴及你近人的一切。(出二十17)

第2节 新约时代,十诫的救恩史使命已完成

福音、书信

  他们中有一个法学士试探他,发问说:“师傅,法律中那条诫命是最大的?”耶稣对他说:“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第二条与此相似: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玛二十二35-40)。”

  耶稣说:“诸凡梅瑟法律、先知并圣咏上指着我所记载的话,都必须应验(路二十四44)。”

  耶稣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玛五17)”

  保禄给罗马人写信说:“爱就是法律的满全(罗十三9-10)。”

  若望说:“天主是爱(若壹8、16)。”

  天父从云中对三位目睹耶稣显圣容的宗徒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从他(玛十七5)。”

  若翰说:“他应该兴盛,我却应该衰微。”(若三30)默西亚--耶稣已来临,十诫应退出救恩史舞台。它的使命在耶稣完成加尔瓦略上的十字架祭献的同时,宣告完成,天主耶稣是我们的法律。

第二节 十诫的编法

  第四世纪,圣奥斯定主教编纂教理时,将圣经(公元前1250年,出二十1-17)所记载的十诫之第一、二诫合成第一诫,然后把第十诫分为第九与十诫。这种编法,为天主教所采用,而基督新教(除路德会外)仍沿用圣经的编法。《要理问答》中的天主十诫正是采用这种编法,内容取自中华教会祈祷经文。本书十诫按1992年《天主教教理》所采用的编法讲解天主十诫。

第1节 《要理问答》的十诫是中华教会祈祷经文、按奥斯定的编法

一、钦崇一天主在万有之上;

二、毋呼天主圣名以发虚誓;

三、守瞻礼之日;(本站注:《要理问答》此诫是:守瞻礼主日)

四、孝敬父母;

五、毋杀人;

六、毋行邪淫;

七、毋偷盗;

八、毋妄证;

九、毋愿他人妻;

十、毋贪他人财物。

第2节 圣经的编法(出二十1-17)         

一、除我之外不可有别的神;

 

二、不可为你制造任何仿佛天上、地上、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

三、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

 

四、应记住安息日守为圣日;

 

五、应孝敬你的父亲和你的母亲,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地方,延年益寿;

六、不可杀人;

 

七、不可奸淫;

 

八、不可偷盗;

 

九、不可作假见证,害你的近人;

 

十、不可贪恋你近人的房舍;不可贪恋你近人的妻子、仆人、婢女、牛驴和你近人的一切。

第3节 《真命融线》十诫按奥斯定的编法进行讲解,但又尊重《圣经》记载、《天主教教理》的编法

一、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二、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

三、应记住安息日,守为圣日(本站注:中华教会祈祷经文在此诫增加了“瞻礼”字眼)

四、应孝敬你的父亲和你的母亲;

五、不可杀人;

六、不可奸淫;

七、不可偷盗;

八、不可作假见证;

九、不可贪恋你近人的妻子;

十、不可贪你近人的一切。

第三节 十诫是天主的恩赐

  十诫(Decalogue)就是十句话(出三十四28,申四13、十4),称为天主十诫(出二十2-17,申五6-21)。这十句话早在公元前1250年,上主在曷勒布山(旧称西乃山)上,由烟火中,大声对会众所说,并用自己的手指亲自写在两块石版上,交给梅瑟(出三十一18、二十四12,申五22、四13),赐给以色列民族和通传给普世族民的法律。因着这些法律的隆重颁布,天主正式拣选以色列民族作自己的特殊的产业、司祭的国家、圣洁的国民(出十九5-6)。但是,将来以色列民族是否成为天主的特殊的产业、司祭的国家、圣洁的国民,获得他的降福,全在于他们是否全守此法律(申四1),即是真正实行自己全心向天主许下谨守他所说的话——法律,也要这样教训自己的子女(申六7)。所以,守好这盟约即是这十条诫命所获得的报酬——永生(俗称天堂),就不能说是我们自己所立的功劳换取的。十诫从那一年始流传到今天,直到主基督那新而永久的盟约,即是十字架上的祭献,这十句话的完整意义才显示出来。

  十诫在天主给予的所有指示中占极重要的位置。它出现在天主的仁慈与美善最伟大的曷勒布山启示之中,总结了西乃盟约(*注)。十诫的前三诫是关注人与天主的关系,要求我们绝对爱和崇拜唯一的天主,也表达我们对他的爱与忠诚,即是不可拜偶像,尊敬上主的名,守安息日;后七诫是关注人与人之间的互存关系,要求我们爱近人,即是捍卫家庭与社会伦理的价值观,保障生命与财产的安全,以及对婚姻的忠诚,就连内心深处的伦理也在视野中,罪恶的念头对盟约的上主和人民的忠诚也造成伤害。十条诫命把人的敬天生活与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共同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无论我们触犯哪一条诫命,将牵涉到其他任何一条诫命,即是违反其他一切诫命(雅二10)。 (注:盟约是一件纯粹的恩赐)

第四节 基督是十诫的目标和圆满

  耶稣把十诫统统归属于爱的法律之下,而且他的要求比十诫的命令更绝对与彻底。他强调我们的义德唯有超过旧约的精英分子——经师与法利塞人的义德,决不能进入天国;基督徒那爱的法律却是最简单又是最遥远的。它的标准永远在基督徒的前头,吸引他们,但没有人可以夸耀自己完全把握了它,即是成全,如同你们的父一样(玛五48)。基督自己曾经把这种法律表现在他自己的言行上,最后兑现于以苦难、死亡、复活所建立起来的生命之上。对基督徒来说,他们的责任和命令更是建基于基督的生命之上。基督徒的一生要一步步地、恒心地走近这生命,愈来愈肖似基督。因为基督是基督徒的法律,反过来说,基督徒的法律正是基督自己。

  十诫不足以作为带领基督徒达到成全的指引,不过,这并不是说十诫因而就不被应用到基督徒身上。从历史的演变看十诫,除了其中第一诫禁止敬礼肖像与第三诫守安息日已经间接地被纳进一种更高形式的崇拜中,可说已被废止之外(注),十诫仍旧是自然律经久不衰的表达方式。天主不断完善它,最后用自己在加尔瓦略山上的祭献“覆盖”它,令十诫得以圆满。因此,新约的法律包含旧约的法律,而旧约法律则以新约的法律为它的目标与圆满。 耶稣回答法学士对自己的试探说:“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第二条与此相似: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玛二十二35-40);诸凡梅瑟法律、先知并圣咏上指着我所记载的话,都必须应验(路二十四44)。”保禄给罗马人写信说:“爱就是法律的满全(罗十三9-10)。”若望说:“天主是爱(若壹8、16)。”(注:按奥斯定的编法,见《真命融线》十诫的第一诫与第三诫的讲解)

第五节 没有人可以免除守十诫的约束力

  十诫是天主早已铭刻于人心的自然律,属于天主的自我启示,借助它将自己的光荣和旨意显示给万民,提醒那些生活在为罪恶所污染的环境中的人,特别是那些理智昏聵和意志薄弱的人,应履行对天主与近人的基本义务、当尽的重大义务。没有人可以免除这种爱主爱人的约束力。保禄给格林多人写信说:“凡在法律之外犯了罪的人,也必要在法律之外丧亡;凡在法律之内犯了罪的人,也必要按照法律受审判,因为在天主前,并不是听法律的算为义人,而是实行法律的才称为义人。几时,没有法律的外邦人,顺着本性去行法律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法律,但自己对自己就是法律。如此证明法律的精华已刻在他们的心上,他们的良心也为此作证,因为他们的思想有时在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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