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向大型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伸出黑手

2007-11-14 10:31:16|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科学 | 地理环境 | 环境保护

侠客:tonytech14@yahoo.cn

中华鲟在国内外水产品中商品价值极高,具有很大的经济意义。皮可制革;鳔称为“鳇鱼肚”,含有丰富的胶质,可配制上等漆料,并可入药;肉味鲜美,脊椎骨、鼻骨等均为上等佳肴;体表由硬磷形成的骨板是制作工艺品的材料;尤以鱼卵最为名贵,被视为世界三大珍味之一。可以说中华鲟浑身是宝,确属难得的特有经济鱼类,自古就为最重要的渔业对象。正是由于中华鲟具有这些优点,才造成大肆捕捞,从而导致中华鲟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长江葛洲坝水电站的建设,使中华鲟失去了长江中产卵繁殖的场所。为使中华鲟得以保存下来,我国投资兴建中华鲟人工繁殖研究机构,并获得成功。

中华鲟比起白鱀豚似乎幸运太多,由于人类的介入,它们得以继续生存,但是却失去了原有的生存空间,甚至要放弃自己的习性。然而即便如此,它们的命运仍不容乐观,上世纪末以来,中华鲟意外死亡的报道时有发生。当面对这种古老鱼类腐烂的尸体,人类又该作何感想?

“海洋霸主”的哭诉

中国捕获鲸鲨的记录以我国台湾省居多,2006年前为80头左右。2007年,由于来自环保组织的压力,台湾省全面停止了鲸鲨的捕获。鲸鲨体型巨大、生长缓慢,加之捕鲨活动没有受到适当限制,造成种群减少、濒危,鲸鲨资源已经下降很多。台湾省居民叫鲸鲨为“豆腐鲨”,将其作为食品的需求非常强烈,刺激了捕鲨活动;目前,国际上部分水族馆开始驯养和展出鲸鲨,也诱使渔民出海去捕捉活鲸鲨。如广东省的海洋馆新展出的鲸鲨就来源于南中国海渔民的捕捞,美国亚特兰大水族馆也有来自中国台湾地区捕捉的鲸鲨展出。

人类的觉醒

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了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建设。1979年,国务院颁布了《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1986年颁布、2000年修订的《渔业法》,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进行了规定,为保护区建设奠定了法律基础。1988年颁布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地区和水域,划定自然保护区。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自然保护区条例》,使自然保护区建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1997年,农业部发布了《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对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进行了具体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了与水生生物保护区相配套的法规,全国有22个省、区、市发布了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使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有了法律上的依据。规章条例的出台,保护区的纷纷涌现,人们正从破坏的迷蒙中醒来,或许这次我们能与自然和谐地登上同一个舞台。

但是,在我们呐喊着保护的同时,大型濒危水生动物却频频落难,是谁向它们伸出“黑手”?严格地说,目前主要影响大型濒危水生动物生存的原因包括:渔业生产、人类工程建设和环境污染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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