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宝玉“天性所禀来的一片愚拙偏僻,视姊妹兄弟皆出一意,并无亲疏远近之别。(第五回)”这实际上就是曹雪芹发现的“天赋人权”意识,它就存在于宝玉这类无拘无束、自由成长的孩子的天性中。在曹雪芹看来,自由、民主、博爱不仅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还具有自发和自觉两个不同的境界。自发阶段的民主是没大没小的一团和气;博爱是“天下第一淫人”的意淫或曰泛爱(包括同性)。我们的“闺阁隐士”贾宝玉的成长过程非常独特,许多看似莽撞的行为往往都成了他走向自觉的转折。他踢袭人就是将错就错的神来之“脚”,为自己的生活踢出了一片新天地。曹雪芹相信,只有在行为上大胆尝试,甚至实施“休克疗法”,才能在思想上有新的突破。我们应该看到,前八十回宝玉同时完成了一分与一合两个变化:一分是将混沌一统的大爱逐步区分成亲情、友情和爱情等不同的情感;一合是将分散在许多女孩身上的爱情逐步收缩聚集,直到专注于一人。
在“大旨谈情”的《红楼梦》中,爱情是亲情、友情之外的第三种高级情感,就像人是天、地之外的第三种高级存在一样(笔者在以前的文章中已作论证)。其中很多所谓的爱情不过是由亲情、友情产生的错觉,如宝玉对黛玉,宝玉对宝钗。只有当人达到高度自觉之后才能获得完整的爱情,宝玉就经历了从自发到自觉的逐层蜕变。曹雪芹不仅比弗洛伊德更早提出问题,而且更好地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