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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曾四次收复台湾 倭寇是最早犯台的外族

2007-11-13 00:14:05|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3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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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tonytech3@yahoo.cn

消息传到北京,一些满族大臣主张拒绝郑氏请降,直捣台湾,彻底歼灭之,以报往日之仇。康熙帝不愧英明之主,胸襟宽广,告诫臣下云:“君子以德报怨,不可耿耿于旧仇。台湾兵民同是炎黄子孙,既愿臣服,何忍再以刀刃相加?”他降旨施琅,接受郑氏请降,又重申了先前的承诺:如能诚心来归,可将前罪尽行赦免,加恩安插,务令所得。

康熙帝的友善与宽容,使郑克爽疑虑消释,派其岳丈冯锡范至施琅军中,请王师择吉日进驻台湾。8月11日,清军东进至台湾鹿耳门,因汛小水浅,船不行入。出乎意料,次日早上,潮水骤涨数尺。军民百姓无不惊奇,咸称当年郑成功收复台湾时也是这般情景,台湾回归乃是天意。郑克爽率文武百官,改穿清朝服装,在岸边迎接王师,向施琅缴上印玺、台湾疆域图、土地户籍册。施琅当众申明军纪,约束部队秋毫无犯。

1945年日本投降,宝岛光复还神州

甲午之战,清政府以败绩告终,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其中一款,是割让台湾给日本。此后,宝岛与祖国分离,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成为反法西斯的主力军之一,与美、英、苏并列为“四大国”。趁着这一有利形势,国民政府将收回台湾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宣战布告》中向世界宣布:兹特对日宣战,所有一切条约,有涉及中日关系者,一律废止。根据这一布告,《马关条约》也在废除之列,台湾应该归还中国。中国政府的这一原则立场,得到了各盟国的认同及支持。《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都曾载明:战后,应由中国恢复对台湾与澎湖列岛的主权。

抗日战争胜利,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国民政府昭告中外:本年8月14日,日本政府已答复中美英苏四国无条件投降,依照规定,台湾全境及澎湖列岛应归还中国,本府即派行政及军事各官吏前往治理。蒋介石随之委派陆军上将陈仪,为接受侵台日军投降主官,并任命其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兼警备总司令。

1945年10月上旬,中国的三个师、两个飞行大队、二十艘军舰,陆续开赴台湾参加接收。

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接受侵台日军投降仪式,于25日上午,在台北公会堂(今中山堂)隆重举行。

整个受降仪式只5分钟许。短短5分钟,结束了日本对台湾长达半个世纪的霸占。陈仪通过电台宣布:“从今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皆于中国政府主权之下。本人特向我国同胞及全世界报告周知,台湾现已光复!”

1949年,新中国成立。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只承认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是中国的领土。乃中国人民统一祖国的愿望,是不可阻挡的。回溯近400年来四次收复台湾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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